辽宁省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鸭绿江水质监测船只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辽宁省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鸭绿江水质监测船只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鸭绿江水质监测船只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DDBH2023-0315-01)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东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BH2023-0315-01
项目名称: (略) 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鸭绿江水质监测船只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万元(资金来源: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经费租赁费)。
最高限价:7万元。
采购需求:定点租船服务商一家。本次技术服务范围为租 (略) 鸭绿江水质调查。监测点位,含鸭绿江丹东段共计9个监测点位。具体监测点位信息见表1。本次服务周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共用船9次,具体时间由*方确定。1.船舶满载排水量不低于30t,能够至少提供10个座位用于监测。2.船舶平均航速7节以上,具有稳定的2~3节慢速性能,有准确可靠的导航定位系统和通讯系统。3.船舶前后*板有不低于6㎡的监测作业面积。4.船舶应具备抵港报签,在*方协调好码头停靠前提下,船舶应停靠码头以完成样品运输及人员轮换。5、响应时间:*方有监测任务时,提前通知*方,要求*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并将船舶开往指定港口待命。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服务周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共用船9次,具体时间由*方确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近三年内(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的船舶具有检验证书、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4)船长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颁发的船长职务的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0日至2023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丹东 (略) ( (略) 振兴区春三路20号(知春园22-2-104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 (略) ( (略) 振兴区春三路20号(知春园22-2-1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 (略) ( (略) 振兴区春三路20号(知春园22-2-1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文件需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略) 振兴区人民街31号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春三路20知春园22-2-104室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新桥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令伟
电话:0415-*
丹东 (略)
2023年4月7日
附件:
项目概况
(略) 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鸭绿江水质监测船只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DDBH2023-0315-01)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东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BH2023-0315-01
项目名称: (略) 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鸭绿江水质监测船只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万元(资金来源: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经费租赁费)。
最高限价:7万元。
采购需求:定点租船服务商一家。本次技术服务范围为租 (略) 鸭绿江水质调查。监测点位,含鸭绿江丹东段共计9个监测点位。具体监测点位信息见表1。本次服务周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共用船9次,具体时间由*方确定。1.船舶满载排水量不低于30t,能够至少提供10个座位用于监测。2.船舶平均航速7节以上,具有稳定的2~3节慢速性能,有准确可靠的导航定位系统和通讯系统。3.船舶前后*板有不低于6㎡的监测作业面积。4.船舶应具备抵港报签,在*方协调好码头停靠前提下,船舶应停靠码头以完成样品运输及人员轮换。5、响应时间:*方有监测任务时,提前通知*方,要求*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并将船舶开往指定港口待命。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服务周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共用船9次,具体时间由*方确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近三年内(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的船舶具有检验证书、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4)船长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颁发的船长职务的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0日至2023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丹东 (略) ( (略) 振兴区春三路20号(知春园22-2-104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 (略) ( (略) 振兴区春三路20号(知春园22-2-1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 (略) ( (略) 振兴区春三路20号(知春园22-2-1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文件需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略) 振兴区人民街31号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春三路20知春园22-2-104室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新桥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令伟
电话:0415-*
丹东 (略)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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