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营业厅打印机租赁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3-2025年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营业厅打印机租赁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2025年 (略) 上海分公司营业厅打印机租赁项目(第二次),(采购代理编号:YT*ZB),采购人为 (略) 上海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2023-2025年 (略) 上海分公司营业厅打印机租赁服务(第二次),租赁设备清单如下:
1)设备种类:复印机;数量:30台;租期:24月;单项预算上限(不含税):255.55元/台/月;品牌:不限;最低技术标准参考:不低于柯尼卡美能达 6180en;
2)设备种类:彩色复印机;数量:2台;租期:24月;单项预算上限(不含税):493.05元/台/月;品牌:不限;最低技术标准参考:不低于柯尼卡美能达 C226;
3)设备种类:激光打印机;数量:8台;租期:24月;单项预算上限(不含税):80.75元/台/月;品牌:不限;最低技术标准参考:不低于HP M405d;
4)设备种类:针式打印机;数量:20台;租期:24月;单项预算上限(不含税):47.5元/台/月;品牌:不限;最低技术标准参考:不低于爱普生 LQ-630。
各设备需满足附件1:技术规范书所列要求。
1.2服务区域: (略) 。
1.3采购预算:*元(不含税)
1.4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1.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复印机不含税单价255.55元/台/月;彩色复印机不含税单价493.05元/台/月;激光打印机不含税单价80.75元/台/月;针式打印机不含税单价47.5元/台/月。应答方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1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应答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答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略) , (略) 的上 (略) 对分公司的授权证明。
2.2应答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网页截图,评委可根据需要现场确认其真实性。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同类项目相关业绩。要求如下(不满足以下要求,不予认可):
1)同类项目指:打印机租赁服务。
2)至少提供1份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未体现具体金额的框架合同需另提供该框架下订单或结算凭证;
3)上述合同属实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上述合同所属*方或*方实施部门出具的合同属实证明材料(盖章)或提供与合同(订单)相对应的清晰可见的距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可在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http://**.cn/)查询的发票复印件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对于模糊看不清或不可查询的发票不予认可;
4)上述合同时间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载明日期为准)。
2.4信誉要求
1)合规经营要求: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选/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不存在合规经营承诺书中所列情形,并提供《合规经营承诺书》(模板详见附录)。
2)黑名单要求:根据《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修订)》《 (略) 供应商、合作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禁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或者 (略) 黑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采购。
2.5 其他要求
2.5.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转包。
2.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5.3.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在采购/招标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 (略) 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选/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 (略) 黑名单供应商,则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模板详见附件。
2.5.4.根据中国联通要求,提供《供应商合规承诺》(详见附录)。
2.5.5.应答人应承诺,如中选后,因应答人单方原因无法满足要求, 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应答人退回合同已收到款项,并支付已执行金额的30%罚金。(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录1)
2.5.6.应答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符合绿色包装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
2.5.7.在供应链平台3.0通过项目中心、招采中心实施电子采购或电子谈判的项目,采购人将进行MAC地址校验,如发现有不同应答人MAC地址相同,将由评审小组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4.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13日00时00分至2023年4月18日13时00分。
4.1.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途径
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比选文件申请,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比选文件。
1) 应答人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注册及IPASS办理:潜在应答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但尚未注册的应答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http://**)完成注册工作,成为中国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2) 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4.1.3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9时30分。
5.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电子应答文件须通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生成符合联通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通过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 )”,使用iPASS加密上传至“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5.3本项目唱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大厅进行,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登*平台准时参加,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唱价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唱价结果。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5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上传异常时,应及时联系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联系电话010-*(转3转3)、在线客服、*@*hinaunicom.cn。
6. 样品的递交
不涉及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本次比选中选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比选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比选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上海分公司
地址: (略) 杨浦区榆林路185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杨浦区国霞路458弄星汇广场二期5幢7楼
联系人:张思 李婷 电话:*
电子邮件: *@*63.com
开户名称:中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 号:95588 54301 00174 4231
采购代理机构:中 (略)
2023年4月12日
本比选项目为2023-2025年 (略) 上海分公司营业厅打印机租赁项目(第二次),(采购代理编号:YT*ZB),采购人为 (略) 上海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2023-2025年 (略) 上海分公司营业厅打印机租赁服务(第二次),租赁设备清单如下:
1)设备种类:复印机;数量:30台;租期:24月;单项预算上限(不含税):255.55元/台/月;品牌:不限;最低技术标准参考:不低于柯尼卡美能达 6180en;
2)设备种类:彩色复印机;数量:2台;租期:24月;单项预算上限(不含税):493.05元/台/月;品牌:不限;最低技术标准参考:不低于柯尼卡美能达 C226;
3)设备种类:激光打印机;数量:8台;租期:24月;单项预算上限(不含税):80.75元/台/月;品牌:不限;最低技术标准参考:不低于HP M405d;
4)设备种类:针式打印机;数量:20台;租期:24月;单项预算上限(不含税):47.5元/台/月;品牌:不限;最低技术标准参考:不低于爱普生 LQ-630。
各设备需满足附件1:技术规范书所列要求。
1.2服务区域: (略) 。
1.3采购预算:*元(不含税)
1.4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1.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复印机不含税单价255.55元/台/月;彩色复印机不含税单价493.05元/台/月;激光打印机不含税单价80.75元/台/月;针式打印机不含税单价47.5元/台/月。应答方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1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应答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答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略) , (略) 的上 (略) 对分公司的授权证明。
2.2应答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网页截图,评委可根据需要现场确认其真实性。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同类项目相关业绩。要求如下(不满足以下要求,不予认可):
1)同类项目指:打印机租赁服务。
2)至少提供1份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未体现具体金额的框架合同需另提供该框架下订单或结算凭证;
3)上述合同属实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上述合同所属*方或*方实施部门出具的合同属实证明材料(盖章)或提供与合同(订单)相对应的清晰可见的距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可在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http://**.cn/)查询的发票复印件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对于模糊看不清或不可查询的发票不予认可;
4)上述合同时间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载明日期为准)。
2.4信誉要求
1)合规经营要求: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选/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不存在合规经营承诺书中所列情形,并提供《合规经营承诺书》(模板详见附录)。
2)黑名单要求:根据《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修订)》《 (略) 供应商、合作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禁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或者 (略) 黑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采购。
2.5 其他要求
2.5.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转包。
2.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5.3.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在采购/招标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 (略) 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选/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 (略) 黑名单供应商,则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模板详见附件。
2.5.4.根据中国联通要求,提供《供应商合规承诺》(详见附录)。
2.5.5.应答人应承诺,如中选后,因应答人单方原因无法满足要求, 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应答人退回合同已收到款项,并支付已执行金额的30%罚金。(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录1)
2.5.6.应答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符合绿色包装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
2.5.7.在供应链平台3.0通过项目中心、招采中心实施电子采购或电子谈判的项目,采购人将进行MAC地址校验,如发现有不同应答人MAC地址相同,将由评审小组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4.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13日00时00分至2023年4月18日13时00分。
4.1.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途径
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比选文件申请,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比选文件。
1) 应答人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注册及IPASS办理:潜在应答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但尚未注册的应答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http://**)完成注册工作,成为中国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2) 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4.1.3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9时30分。
5.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电子应答文件须通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生成符合联通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通过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 )”,使用iPASS加密上传至“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5.3本项目唱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大厅进行,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登*平台准时参加,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唱价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唱价结果。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5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上传异常时,应及时联系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联系电话010-*(转3转3)、在线客服、*@*hinaunicom.cn。
6. 样品的递交
不涉及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本次比选中选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比选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比选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上海分公司
地址: (略) 杨浦区榆林路185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杨浦区国霞路458弄星汇广场二期5幢7楼
联系人:张思 李婷 电话:*
电子邮件: *@*63.com
开户名称:中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 号:95588 54301 00174 4231
采购代理机构:中 (略)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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