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门户网站及一网通办等信息化运维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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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2023年上海市门户网站及一网通办等信息化运维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4-12 16:40: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4-13 08:3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4-14 17: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2023年上海市门户网站及一网通办等信息化运维项目比选公告 |
标包名称: | 2023年上海市门户网站及一网通办等信息化运维项目比选公告 |
标包内容说明: | 2023年上海市门户网站及一网通办等信息化运维项目比选公告 本次比选项目为20 (略) 门户网站及一网通办等信息化运维项目,比选编号:(CTBX0090-2023-1229),比选人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上海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项目概况:20 (略) 门户网站及一网通办等信息化运维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83元人民币(不含税)。 1.2比选内容:20 (略) 门户网站及一网通办等信息化运维项目,主要为灵活就业、信息化平台框架、信息进村入户、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设施、乡村振兴、门户网站、一网通办、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协同办公等上述系统进行维护服务支撑。 1.3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1.4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价)。最高参选限价为*.83元。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件参选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4月2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2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2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请参照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参选人,请参选人于2023年4月13日8时30分至2023年 4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以下方式购买比选文件。 4.2 购买文件渠道:网上购买。 (1)潜在参选人在神采E易平台(https://www.ccs-ibidding.com/cms/index.htm)进行注册并登录; (2)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菜单进入购买文件页面进行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付款,付款后不需要审核即可下载文件;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佰元),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5.1 纸质文件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1日9时3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长宁区江苏路500号21楼会议室。 5.1.1参选人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参选文件,若采用此方式,请预留充足的邮寄、快递时间。比选代理人员接收参选文件时,将以拍照或视频形式检查密封情况,做好记录,并反馈参选人。比选代理人员均会妥善保管邮寄、快递凭证。 5.1.2参选人也可以自行将参选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楼下后通知比选代理人员前往自取,确保无接触递交参选文件。 5.2本项目唱价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本项目将采用线上会议远程唱价,唱价当日,比选代理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APP,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比选代理人员将于唱价当日联系参选人进入线上唱价会议。参选人应当在参选文件递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唱价时会议系统接入的参选人的唯一账号。唱价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唱价会议,纸质唱价记录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选结果公示将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7.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址: (略) 浦东新区秀沿西路189号中国电信信息园区B4楼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 (略) 联系人(业务):宋起、张芸 联系电话: *、* 邮编:*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银行账号:* 传真:021-* 7.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songqi_1.*@*hinaccs.cn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 (略) 2023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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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内容说明: | 2023年上海市门户网站及一网通办等信息化运维项目比选公告 本次比选项目为20 (略) 门户网站及一网通办等信息化运维项目,比选编号:(CTBX0090-2023-1229),比选人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上海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项目概况:20 (略) 门户网站及一网通办等信息化运维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83元人民币(不含税)。 1.2比选内容:20 (略) 门户网站及一网通办等信息化运维项目,主要为灵活就业、信息化平台框架、信息进村入户、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设施、乡村振兴、门户网站、一网通办、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协同办公等上述系统进行维护服务支撑。 1.3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1.4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价)。最高参选限价为*.83元。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件参选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4月2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2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2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请参照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参选人,请参选人于2023年4月13日8时30分至2023年 4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以下方式购买比选文件。 4.2 购买文件渠道:网上购买。 (1)潜在参选人在神采E易平台(https://www.ccs-ibidding.com/cms/index.htm)进行注册并登录; (2)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菜单进入购买文件页面进行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付款,付款后不需要审核即可下载文件;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佰元),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5.1 纸质文件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1日9时3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长宁区江苏路500号21楼会议室。 5.1.1参选人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参选文件,若采用此方式,请预留充足的邮寄、快递时间。比选代理人员接收参选文件时,将以拍照或视频形式检查密封情况,做好记录,并反馈参选人。比选代理人员均会妥善保管邮寄、快递凭证。 5.1.2参选人也可以自行将参选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楼下后通知比选代理人员前往自取,确保无接触递交参选文件。 5.2本项目唱价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本项目将采用线上会议远程唱价,唱价当日,比选代理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APP,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比选代理人员将于唱价当日联系参选人进入线上唱价会议。参选人应当在参选文件递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唱价时会议系统接入的参选人的唯一账号。唱价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唱价会议,纸质唱价记录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选结果公示将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7.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址: (略) 浦东新区秀沿西路189号中国电信信息园区B4楼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 (略) 联系人(业务):宋起、张芸 联系电话: *、* 邮编:*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银行账号:* 传真:021-* 7.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songqi_1.*@*hinaccs.cn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 (略) 2023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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