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定期考核遴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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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定期考核遴选招标公告


为开展无锡地区卫生健康工作的需要,组织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医师定期考核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略) 卫生健康委

二、申请单位

相关行业协会或专业服务机构。

三、工作任务

(略) 符合2021-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条件, (略) 医疗机构的相关医师进行医师定期考核。

四、具体要求

(一)申请牵头人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分析能力。

(二)申请牵头人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分析能力。

(三)申请者和所在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四) (略) 卫生健康委业务推进使用,应恪守国家相关法规和相关工作规则,不得将本项成果和观点向第三方提供;未经我委许可,不得用于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方面应用。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20日。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 (略) 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项目承办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3年4月20日17:00以前将盖章的《项目承办申请书》(含项目预算明细表)电子扫描件提交至: (略) 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电子邮箱:*@*q.com,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医师定期考核项目”字样。

(五)组织评审: (略) 卫生健康委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 (略) 卫生健康委将对评审 (略) 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项目不得超过3.8万元。

七、联系方式

(略) 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联系人:李明钢

联系电话:*



为开展无锡地区卫生健康工作的需要,组织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医师定期考核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略) 卫生健康委

二、申请单位

相关行业协会或专业服务机构。

三、工作任务

(略) 符合2021-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条件, (略) 医疗机构的相关医师进行医师定期考核。

四、具体要求

(一)申请牵头人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分析能力。

(二)申请牵头人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分析能力。

(三)申请者和所在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四) (略) 卫生健康委业务推进使用,应恪守国家相关法规和相关工作规则,不得将本项成果和观点向第三方提供;未经我委许可,不得用于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方面应用。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20日。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 (略) 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项目承办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3年4月20日17:00以前将盖章的《项目承办申请书》(含项目预算明细表)电子扫描件提交至: (略) 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电子邮箱:*@*q.com,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医师定期考核项目”字样。

(五)组织评审: (略) 卫生健康委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 (略) 卫生健康委将对评审 (略) 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项目不得超过3.8万元。

七、联系方式

(略) 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联系人:李明钢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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