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2023年度省级农药应急储备招标公告
农业农村厅2023年度省级农药应急储备招标公告
关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度省级农药应急储备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农业农村厅(本级)
项目名称:2 (略) 级农药应急储备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210
预算金额(元):*
单位:吨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 (略) 级农药应急储备210吨,其中包括90%敌敌畏乳油25吨、80%烯啶·吡蚜酮水分散粒剂10吨、10%三氟苯嘧啶悬浮剂2吨、34%*多·*氧虫悬浮剂10吨、10%阿维·*虫肼悬浮剂25吨、9%*维·*虫肼悬浮剂5吨、25%*基多杀菌素水分散粒剂1吨、40%稻瘟灵乳油10吨、75%三环唑水分散粒剂5吨、32.5%苯*·嘧菌酯悬浮剂13吨、4%井冈霉素水剂25吨、75%肟菌·戊唑醇水分散粒剂4吨、20%噻菌铜悬浮剂25吨、20%噻唑锌悬浮剂50吨。农药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有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确保质量合格,来源合法。储备期2023年4月至10月。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省级农药应急 (略) 省级应急储备重要商品中的一种,是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公共服务中的应急物资储备,是具有特殊要求的公共服务项目。 (略) 级农药应急储备由浙江浙农 (略) 承担。 (略) 级农药应急储备项目分别于2023年3月6日和2023年3月17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7日09时30分(第一次)和2023年3月28日09时30分(第二次),每次只有浙江浙农 (略) 一家单位参与投标。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可能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
综上所述,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浙江浙农 (略) 采购2 (略) 级农药应急储备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浙农 (略)
地址: (略) 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2幢501室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农业农村厅(本级)
联 系 人:谢子正
联系电话:0571-*
传真:/
地 址: (略) 凤起东路2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0571-*
传真:0571-*
地 址: (略) 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关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度省级农药应急储备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农业农村厅(本级)
项目名称:2 (略) 级农药应急储备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210
预算金额(元):*
单位:吨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 (略) 级农药应急储备210吨,其中包括90%敌敌畏乳油25吨、80%烯啶·吡蚜酮水分散粒剂10吨、10%三氟苯嘧啶悬浮剂2吨、34%*多·*氧虫悬浮剂10吨、10%阿维·*虫肼悬浮剂25吨、9%*维·*虫肼悬浮剂5吨、25%*基多杀菌素水分散粒剂1吨、40%稻瘟灵乳油10吨、75%三环唑水分散粒剂5吨、32.5%苯*·嘧菌酯悬浮剂13吨、4%井冈霉素水剂25吨、75%肟菌·戊唑醇水分散粒剂4吨、20%噻菌铜悬浮剂25吨、20%噻唑锌悬浮剂50吨。农药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有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确保质量合格,来源合法。储备期2023年4月至10月。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省级农药应急 (略) 省级应急储备重要商品中的一种,是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公共服务中的应急物资储备,是具有特殊要求的公共服务项目。 (略) 级农药应急储备由浙江浙农 (略) 承担。 (略) 级农药应急储备项目分别于2023年3月6日和2023年3月17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7日09时30分(第一次)和2023年3月28日09时30分(第二次),每次只有浙江浙农 (略) 一家单位参与投标。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可能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
综上所述,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浙江浙农 (略) 采购2 (略) 级农药应急储备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浙农 (略)
地址: (略) 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2幢501室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农业农村厅(本级)
联 系 人:谢子正
联系电话:0571-*
传真:/
地 址: (略) 凤起东路2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0571-*
传真:0571-*
地 址: (略) 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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