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物资品类部-蓄电池平衡重型叉车招标公告
海油发展-通用物资品类部-蓄电池平衡重型叉车招标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蓄电池平衡重型叉车)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内容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蓄电池平衡重型叉车 | 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日期起3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2.收货地点: (略) 滨海新区买方指定交货地点。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同或类似生产车辆的销售业绩。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验收证明文件及结算证明文件。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供货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 (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3)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注:(上述带网站网址的信誉要求条款,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 (上述带网站网址的信誉要求条款,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 | ||
资质要求2 | 贸易商要求:自有社保人数≥5人,履行社会责任,贸易商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 | ||
财务报表要求 | 贸易商要求:提供经审计近三年的财务报表,且近三年利润不能为负、资产负债率<80%; | ||
业绩要求 | 1、供应商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生产用车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设备验收或运行资料等相关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采购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验收材料应有买方签字或盖章。2、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可能将影响评审结果。 4.如提供的业绩客户 (略) ,需另提供一份海油外业绩,证明中国海油并非唯一服务客户。 | ||
海油外业绩 | 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提供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验收文件及发票)。 | ||
付款条款 | 按产品交付后,经买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关验收报告,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5日内,支付价款;设备质保期为设备完工验收后的12个月,到期如设备无故障则填写设备质保验收单,退还质保金为设备总额的5%。 | ||
技术指标 | 详见技术要求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4月13日
联系单位: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联系人:张宁
联系电话:022-*
邮 箱:*@*ttp://**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蓄电池平衡重型叉车)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内容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蓄电池平衡重型叉车 | 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日期起3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2.收货地点: (略) 滨海新区买方指定交货地点。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同或类似生产车辆的销售业绩。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验收证明文件及结算证明文件。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供货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 (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3)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注:(上述带网站网址的信誉要求条款,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 (上述带网站网址的信誉要求条款,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 | ||
资质要求2 | 贸易商要求:自有社保人数≥5人,履行社会责任,贸易商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 | ||
财务报表要求 | 贸易商要求:提供经审计近三年的财务报表,且近三年利润不能为负、资产负债率<80%; | ||
业绩要求 | 1、供应商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生产用车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设备验收或运行资料等相关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采购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验收材料应有买方签字或盖章。2、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可能将影响评审结果。 4.如提供的业绩客户 (略) ,需另提供一份海油外业绩,证明中国海油并非唯一服务客户。 | ||
海油外业绩 | 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提供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验收文件及发票)。 | ||
付款条款 | 按产品交付后,经买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关验收报告,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5日内,支付价款;设备质保期为设备完工验收后的12个月,到期如设备无故障则填写设备质保验收单,退还质保金为设备总额的5%。 | ||
技术指标 | 详见技术要求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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