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存量房(住宅、非住宅)交易纳税评估系统数据库更新维护及数据匹配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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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存量房(住宅、非住宅)交易纳税评估系统数据库更新维护及数据匹配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存量房(住宅、非住宅)交易纳税评估系统数据库更新维护及数据匹配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
行政区域桂东县公告时间**日11:1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日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预算金额¥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莞羚
项目联系电话0735-*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桂东县沤江镇维夏路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女士0735-*
代理机构名称郴州世纪 (略)
代理机构地址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莞羚*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存量房(住宅、非住宅)交易纳税评估系统数据库更新维护及数据匹配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IJI-GD-2023-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存量房(住宅、非住宅)交易纳税评估系统数据库更新维护及数据匹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桂东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单位和个人所有的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数据(含住宅、非住宅)导入,并做好分析、补充等相关技术支持;新系统不动产登记数据的价格匹配工作;推进存量房交易网上办税、掌上办税,保证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平稳运行。服务期为3年。(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房地产评估三级及以上质资等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2)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方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现场获取。

售价:¥4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五、开启

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邀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采购人名称)的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存量房(住宅、非住宅)交易纳税评估系统数据库更新维护及数据匹配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存量房(住宅、非住宅)交易纳税评估系统数据库更新维护及数据匹配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SHIJI-GD-2023-01

3、采购项目预算:¥*.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项目概况

标的预算

1

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存量房(住宅、非住宅)交易纳税评估系统数据库更新维护及数据匹配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存量房(住宅、非住宅)交易纳税评估系统数据库更新维护及数据匹配项目

桂东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单位和个人所有的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数据(含住宅、非住宅)导入,并做好分析、补充等相关技术支持;新系统不动产登记数据的价格匹配工作;推进存量房交易网上办税、掌上办税,保证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平稳运行。服务期为3年。(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00元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房地产评估三级及以上质资等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五、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供的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t其他说明:有效介绍信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份。

2、时间为2023年4 月17日至2023年4 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点为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指定地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现场获取。

、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

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2023 年4 月27 日15时00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3、身份验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开户凭证);授权代表人参加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开户凭证)。磋商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将被拒绝。

八、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n)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

(2)地 址: (略) 桂东县沤江镇维夏路4号

(3)联系人:张女士

(4)电 话:0735-*

(5)邮 编:*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郴州世纪 (略)

(2)地 址: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3)联系人:陈先生/罗女士

(4)电 话:0735-* /0735-*

(5)邮 编:*

(6)电子邮箱:*qq@.com

2023年4月 14 日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单位)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本公司(单位)自 (略)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 (略)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     

地址: (略) 桂东县沤江镇维夏路4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0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郴州世纪 (略)             

地 址: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联系方式:胡莞羚*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莞羚

电 话:  073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存量房(住宅、非住宅)交易纳税评估系统数据库更新维护及数据匹配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
行政区域桂东县公告时间**日11:1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日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预算金额¥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莞羚
项目联系电话0735-*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桂东县沤江镇维夏路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女士0735-*
代理机构名称郴州世纪 (略)
代理机构地址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莞羚*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存量房(住宅、非住宅)交易纳税评估系统数据库更新维护及数据匹配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IJI-GD-2023-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存量房(住宅、非住宅)交易纳税评估系统数据库更新维护及数据匹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桂东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单位和个人所有的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数据(含住宅、非住宅)导入,并做好分析、补充等相关技术支持;新系统不动产登记数据的价格匹配工作;推进存量房交易网上办税、掌上办税,保证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平稳运行。服务期为3年。(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房地产评估三级及以上质资等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2)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方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现场获取。

售价:¥4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五、开启

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邀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采购人名称)的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存量房(住宅、非住宅)交易纳税评估系统数据库更新维护及数据匹配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存量房(住宅、非住宅)交易纳税评估系统数据库更新维护及数据匹配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SHIJI-GD-2023-01

3、采购项目预算:¥*.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项目概况

标的预算

1

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存量房(住宅、非住宅)交易纳税评估系统数据库更新维护及数据匹配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存量房(住宅、非住宅)交易纳税评估系统数据库更新维护及数据匹配项目

桂东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单位和个人所有的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数据(含住宅、非住宅)导入,并做好分析、补充等相关技术支持;新系统不动产登记数据的价格匹配工作;推进存量房交易网上办税、掌上办税,保证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平稳运行。服务期为3年。(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00元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房地产评估三级及以上质资等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五、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供的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t其他说明:有效介绍信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份。

2、时间为2023年4 月17日至2023年4 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点为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指定地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现场获取。

、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

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2023 年4 月27 日15时00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3、身份验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开户凭证);授权代表人参加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开户凭证)。磋商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将被拒绝。

八、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n)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

(2)地 址: (略) 桂东县沤江镇维夏路4号

(3)联系人:张女士

(4)电 话:0735-*

(5)邮 编:*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郴州世纪 (略)

(2)地 址: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3)联系人:陈先生/罗女士

(4)电 话:0735-* /0735-*

(5)邮 编:*

(6)电子邮箱:*qq@.com

2023年4月 14 日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单位)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本公司(单位)自 (略)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 (略)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     

地址: (略) 桂东县沤江镇维夏路4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0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郴州世纪 (略)             

地 址: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联系方式:胡莞羚*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莞羚

电 话: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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