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物资申购系统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上海建桥学院物资申购系统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上海建桥学院物资申购系统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地点: (略) 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 。
2、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需求。
3、最高限价:/。
4、项目服务期限:具体见项目需求,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须涵盖本项目相关内容,报价文件中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3)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需具备类似项目业绩。
注:已完成或正在执行中的均认可。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3日,工作日08:30-16: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邮件获取。投标人在规定获取时间内,拨打电话:021-*,在招标人通过邮箱(*@*q.com)接收到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委托授权书扫描件后(需加盖公章),由招标人通过邮箱发送询价需求。
报价邮件名格式:xxx项目报价文件+xxx公司+联系人+电话。
注: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名录中单位,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委托授权书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人员: (略) 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1111号 (略) ,时间2023年4月24日上午12:00前。
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纸质标书*份(一正一副)和电子档*份(一份盖章扫描版,一份电子可编辑版)。纸质版由响应单位员工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不接受快递。电子可编辑版及盖章版扫描件须递通过U盘提交。投标文件含以下内容:
(1)投标人业绩;
(2)投标人资质;
(3)委托授权书;
(4)奖惩情况;
(5)报价单;
(6)投标响应文件;
(7)其他。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4月24日
2、开标地点: (略) 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1111号 (略) 图书馆M625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通过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介以澄清的形式发布。
2、中标结果将通过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内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
3、答疑时间:2023年4月20日上午12:00前(北京时间),招标人仅对有效答疑期内的答疑内容进行回复,逾期不予回复。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 (略) 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1111号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21-*
邮 箱:*@*q.com
附件:委托授权书
2023年4月14日
上海建桥学院物资申购系统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地点: (略) 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 。
2、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需求。
3、最高限价:/。
4、项目服务期限:具体见项目需求,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须涵盖本项目相关内容,报价文件中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3)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需具备类似项目业绩。
注:已完成或正在执行中的均认可。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3日,工作日08:30-16: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邮件获取。投标人在规定获取时间内,拨打电话:021-*,在招标人通过邮箱(*@*q.com)接收到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委托授权书扫描件后(需加盖公章),由招标人通过邮箱发送询价需求。
报价邮件名格式:xxx项目报价文件+xxx公司+联系人+电话。
注: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名录中单位,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委托授权书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人员: (略) 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1111号 (略) ,时间2023年4月24日上午12:00前。
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纸质标书*份(一正一副)和电子档*份(一份盖章扫描版,一份电子可编辑版)。纸质版由响应单位员工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不接受快递。电子可编辑版及盖章版扫描件须递通过U盘提交。投标文件含以下内容:
(1)投标人业绩;
(2)投标人资质;
(3)委托授权书;
(4)奖惩情况;
(5)报价单;
(6)投标响应文件;
(7)其他。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4月24日
2、开标地点: (略) 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1111号 (略) 图书馆M625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通过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介以澄清的形式发布。
2、中标结果将通过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内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
3、答疑时间:2023年4月20日上午12:00前(北京时间),招标人仅对有效答疑期内的答疑内容进行回复,逾期不予回复。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 (略) 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1111号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21-*
邮 箱:*@*q.com
附件:委托授权书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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