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水洞沟等“一河一档一策”及阅海湖等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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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水洞沟等“一河一档一策”及阅海湖等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水洞沟等“一河一档一策”及阅海湖等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水务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4月14日21: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4月14日至2023年04月2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兴庆区湖滨西街银川投资大厦1幢四层宁夏华 (略) 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4月26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兴庆区湖滨西街银川投资大厦1幢四层宁夏华 (略) 会议室
预算金额¥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楼凯、张金霞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水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培蛟*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华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湖滨西街65#银川投资大厦1幢四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楼凯、张金霞*、*
附件:
附件1项目回执单.docx

项目概况

(略) 水洞沟等“一河一档一策”及阅海湖等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X-ZC【2023】-002

项目名称: (略) 水洞沟等“一河一档一策”及阅海湖等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略) 水洞沟等“一河一档一策”及阅海湖等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评价报告编制

1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00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3)《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

(4)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略) 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注:本项目不允许分支机构投标, (略) 时,应以总公司资格投标, (略) 相应资质材料。

(5)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6)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号);

(7)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谢绝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评审时以此查询结果为准);(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注:(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所要求资质证件均为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条款,不能满足者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4日至2023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邮箱发送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湖滨西街银川投资大厦1幢四层宁夏华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湖滨西街银川投资大厦1幢四层宁夏华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项目回执单填写完整扫描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163邮箱:HHXZBDLZX,收到后发送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2、请各供应商在报名成功后至开标前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关注你所参与的项目,该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务局     

地址: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联系方式:马培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华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湖滨西街65#银川投资大厦1幢四层            

联系方式:楼凯、张金霞*、*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楼凯、张金霞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水洞沟等“一河一档一策”及阅海湖等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水务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4月14日21: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4月14日至2023年04月2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兴庆区湖滨西街银川投资大厦1幢四层宁夏华 (略) 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4月26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兴庆区湖滨西街银川投资大厦1幢四层宁夏华 (略) 会议室
预算金额¥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楼凯、张金霞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水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培蛟*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华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湖滨西街65#银川投资大厦1幢四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楼凯、张金霞*、*
附件:
附件1项目回执单.docx

项目概况

(略) 水洞沟等“一河一档一策”及阅海湖等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X-ZC【2023】-002

项目名称: (略) 水洞沟等“一河一档一策”及阅海湖等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略) 水洞沟等“一河一档一策”及阅海湖等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评价报告编制

1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00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3)《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

(4)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略) 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注:本项目不允许分支机构投标, (略) 时,应以总公司资格投标, (略) 相应资质材料。

(5)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6)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号);

(7)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谢绝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评审时以此查询结果为准);(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注:(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所要求资质证件均为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条款,不能满足者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4日至2023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邮箱发送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湖滨西街银川投资大厦1幢四层宁夏华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湖滨西街银川投资大厦1幢四层宁夏华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项目回执单填写完整扫描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163邮箱:HHXZBDLZX,收到后发送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2、请各供应商在报名成功后至开标前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关注你所参与的项目,该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务局     

地址: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联系方式:马培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华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湖滨西街65#银川投资大厦1幢四层            

联系方式:楼凯、张金霞*、*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楼凯、张金霞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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