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商务局印制“百泉百草”邮票珍藏册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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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商务局印制“百泉百草”邮票珍藏册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 (略) 商务局印制“百泉 百草”邮票珍藏册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药交会期间需印制“百泉 百草”邮票珍藏册3000册,内置“百泉药交会邮资封一枚”。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邮政法》相关规定:
邮政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邮政企业经营下列业务:
(一)邮件寄递;
(二)邮政汇兑、邮政储蓄;
(三)邮票发行以及集邮票品制作、销售;
(四)国内报刊、图书等出版物发行;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
邮政法第八章第七十九条规定,冒用邮政企业名义或者邮政专用标志,或者伪造邮政专用品或者倒卖伪造的邮政专用品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伪造的邮政专用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第八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盗窃、损毁邮政设施或者影响邮政设施正常使用的;
(二)伪造邮资凭证或者倒卖伪造的邮资凭证的;
(三)扰乱邮政营业场所、快递企业营业场所正常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强登、扒乘运送邮件、快件的车辆的。
二、邮政营业执照:
(略) (略) 营业执照中,基本服务内容包含邮政法明确规定的“邮票发行以及集邮票品制作、销售”。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略) (略)
2.地址: (略) 和平路189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
尹广礼 (略) 第二 (略) 高级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路金平河南 (略) 中级职称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管予民 (略) (略) 高级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3年04月17日08时00分至2023年04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3年04月17日08时00分至2023年04月21日17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商务局
地址: (略) 红旗区科隆大道438号
联系人:羊海鹰
联系方式:*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 (略) 财政局
地址: (略) 红旗区金穗大道(东)698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金水区七里河绿地之窗云峰座A-1606
联系人:裴英俊
联系方式:*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 (略) 商务局印制“百泉 百草”邮票珍藏册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药交会期间需印制“百泉 百草”邮票珍藏册3000册,内置“百泉药交会邮资封一枚”。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邮政法》相关规定:
邮政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邮政企业经营下列业务:
(一)邮件寄递;
(二)邮政汇兑、邮政储蓄;
(三)邮票发行以及集邮票品制作、销售;
(四)国内报刊、图书等出版物发行;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
邮政法第八章第七十九条规定,冒用邮政企业名义或者邮政专用标志,或者伪造邮政专用品或者倒卖伪造的邮政专用品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伪造的邮政专用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第八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盗窃、损毁邮政设施或者影响邮政设施正常使用的;
(二)伪造邮资凭证或者倒卖伪造的邮资凭证的;
(三)扰乱邮政营业场所、快递企业营业场所正常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强登、扒乘运送邮件、快件的车辆的。
二、邮政营业执照:
(略) (略) 营业执照中,基本服务内容包含邮政法明确规定的“邮票发行以及集邮票品制作、销售”。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略) (略)
2.地址: (略) 和平路189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
尹广礼 (略) 第二 (略) 高级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路金平河南 (略) 中级职称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管予民 (略) (略) 高级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3年04月17日08时00分至2023年04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3年04月17日08时00分至2023年04月21日17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商务局
地址: (略) 红旗区科隆大道438号
联系人:羊海鹰
联系方式:*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 (略) 财政局
地址: (略) 红旗区金穗大道(东)698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金水区七里河绿地之窗云峰座A-1606
联系人:裴英俊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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