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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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审计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3年04月16日20:4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4月16日至2023年04月2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利通区利华南街448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4月27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利通区利华南街448号,
预算金额¥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华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利通区开元大道4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项目联系人:袁庆丰 电话:0953-*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鑫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利华南街44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华 电话:*

项目概况

(略)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XBY-2023-004

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NXXBY-2023-004

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 (元):35.00 万元 最高限价 (如有):35.00 万元 采购需求:

(略) 生态环境局5个派出分局,2020-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略) 各县(市、区)的中央和自治区等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收支情况(重点对工程、服务类项目)开展审计,对派出分局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出具相关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审计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内交付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 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 (采) 发〔2020〕545 号) 。(4)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 (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 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 发〔2021〕10 号) 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5) 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35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注:(4) ~ (6)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 年 04月 16日至 2023 年 04月21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 元

地点: (略) 利通区利华南街44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利通区开元大道427号

联系方式: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名称:宁夏鑫 (略)

地址: (略) 利通区利华南街44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袁庆丰

电话:0953-*

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华

电话:*

代理机构 (如有):宁夏鑫 (略)

2023 年 04月 16日

合同履行期限:审计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内交付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

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 (采) 发〔2020〕545 号)。 (4)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 (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 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5) 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财 (采) 发〔2022〕35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直接

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书;

注:(4) ~ (6)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

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 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 (采) 发 〔2020〕545号) 。(4)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 (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 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 人民银行银川中 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 发〔2021〕10 号) 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5) 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 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 (采) 发〔2022〕351 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 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 )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 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注:(4) ~ (6)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 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6日至2023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下载

方式:网络下载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利通区利华南街448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利通区利华南街44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利通区开元大道427号        

联系方式:采购项目联系人:袁庆丰 电话: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鑫 (略)             

地 址: (略) 利华南街448号             

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华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华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审计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3年04月16日20:4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4月16日至2023年04月2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利通区利华南街448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4月27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利通区利华南街448号,
预算金额¥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华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利通区开元大道4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项目联系人:袁庆丰 电话:0953-*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鑫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利华南街44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华 电话:*

项目概况

(略)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XBY-2023-004

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NXXBY-2023-004

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 (元):35.00 万元 最高限价 (如有):35.00 万元 采购需求:

(略) 生态环境局5个派出分局,2020-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略) 各县(市、区)的中央和自治区等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收支情况(重点对工程、服务类项目)开展审计,对派出分局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出具相关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审计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内交付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 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 (采) 发〔2020〕545 号) 。(4)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 (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 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 发〔2021〕10 号) 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5) 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35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注:(4) ~ (6)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 年 04月 16日至 2023 年 04月21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 元

地点: (略) 利通区利华南街44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利通区开元大道427号

联系方式: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名称:宁夏鑫 (略)

地址: (略) 利通区利华南街44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袁庆丰

电话:0953-*

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华

电话:*

代理机构 (如有):宁夏鑫 (略)

2023 年 04月 16日

合同履行期限:审计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内交付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

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 (采) 发〔2020〕545 号)。 (4)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 (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 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5) 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财 (采) 发〔2022〕35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直接

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书;

注:(4) ~ (6)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

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 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 (采) 发 〔2020〕545号) 。(4)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 (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 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 人民银行银川中 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 发〔2021〕10 号) 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5) 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 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 (采) 发〔2022〕351 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 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 )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 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注:(4) ~ (6)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 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6日至2023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下载

方式:网络下载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利通区利华南街448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利通区利华南街44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利通区开元大道427号        

联系方式:采购项目联系人:袁庆丰 电话: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鑫 (略)             

地 址: (略) 利华南街448号             

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华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华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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