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2023年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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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2023年第一批)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接受了2023年第一批共2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1日。

联系电话:0731-*

传  真:0731-*

通讯地址: (略) 岳麓大 (略) 政府二办公楼1272室

邮  编:*

(略) 水利局

2023年4月17日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接受了2023年第一批共2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1日。

联系电话:0731-*

传  真:0731-*

通讯地址: (略) 岳麓大 (略) 政府二办公楼127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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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水利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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