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第二期“津乐购”消费券和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和专项检查项目(项目编号:XLZB-2023-A-0104)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第二期“津乐购”消费券和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和专项检查项目(项目编号:XLZB-2023-A-0104)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商务局第二期“津乐购”消费券和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和专项检查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会计服务/其他会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商务局( (略) 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17日17:0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4月17日至2023年04月2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信立(天津) (略) 第一开标室( (略) 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1号楼3门204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4月28日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信立(天津) (略) 第一开标室( (略) 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1号楼3门204室) | ||
预算金额 | ¥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经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商务局( (略) 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于老师 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信立(天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1号楼3门2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经理* |
项目概况
(略) 商务局第二期“津乐购”消费券和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和专项检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1号楼3门2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LZB-2023-A-0104
项目名称: (略) 商务局第二期“津乐购”消费券和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和专项检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序号 | 分项名称 | 服务期 | 单项预算(万元) | 项目总预算(万元) |
1 | 对第二期“津乐购”消费券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 | 20天 | 13 | 20 |
2 | 对中央财政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进行绩效评价 | 10天 | 7 |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服务)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提供)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提供的服务)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1-3”三项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1年度企业财务报告。B.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开标日期前半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3.★投标人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7日至2023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1号楼3门205室
方式:现场获取;通过邮件网络获取。 A.选择“现场获取”形式:请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文件费用; B.选择“网络获取”形式:请供应商 (略) 邮箱(*@*63.com),邮件标题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网络获取”,正文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我公司将回传须知,请按具体要求获取文件。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信立(天津) (略) 第一开标室( (略) 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1号楼3门2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信立(天津) (略) 第一开标室( (略) 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1号楼3门2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商务局( (略) 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
地址: (略) 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
联系方式:于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信立(天津) (略)
地 址: (略) 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1号楼3门206室
联系方式:陈经理*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经理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商务局第二期“津乐购”消费券和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和专项检查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会计服务/其他会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商务局( (略) 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17日17:0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4月17日至2023年04月2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信立(天津) (略) 第一开标室( (略) 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1号楼3门204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4月28日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信立(天津) (略) 第一开标室( (略) 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1号楼3门204室) | ||
预算金额 | ¥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经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商务局( (略) 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于老师 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信立(天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1号楼3门2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经理* |
项目概况
(略) 商务局第二期“津乐购”消费券和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和专项检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1号楼3门2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LZB-2023-A-0104
项目名称: (略) 商务局第二期“津乐购”消费券和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和专项检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序号 | 分项名称 | 服务期 | 单项预算(万元) | 项目总预算(万元) |
1 | 对第二期“津乐购”消费券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 | 20天 | 13 | 20 |
2 | 对中央财政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进行绩效评价 | 10天 | 7 |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服务)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提供)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提供的服务)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1-3”三项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1年度企业财务报告。B.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开标日期前半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3.★投标人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7日至2023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1号楼3门205室
方式:现场获取;通过邮件网络获取。 A.选择“现场获取”形式:请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文件费用; B.选择“网络获取”形式:请供应商 (略) 邮箱(*@*63.com),邮件标题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网络获取”,正文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我公司将回传须知,请按具体要求获取文件。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信立(天津) (略) 第一开标室( (略) 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1号楼3门2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信立(天津) (略) 第一开标室( (略) 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1号楼3门2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商务局( (略) 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
地址: (略) 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
联系方式:于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信立(天津) (略)
地 址: (略) 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1号楼3门206室
联系方式:陈经理*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经理
电 话: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