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迎宾路、团结路、文昌街、昌吉西街道路隔离护栏采购及安装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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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迎宾路、团结路、文昌街、昌吉西街道路隔离护栏采购及安装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奇台县迎宾路、团结路、文昌街、昌吉西街道路隔离护栏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7日 17: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YJ-QTCG2023-043

项目名称:奇台县迎宾路、团结路、文昌街、昌吉西街道路隔离护栏采购及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奇台县迎宾路、团结路、文昌街、昌吉西街道路隔离护栏采购及安装工程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需购置一批道路标识标牌 、市政护栏等(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截图,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饰采购活动;,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7)、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招标范围);(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5)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截图,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饰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7日至2023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 17: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27日 17:30(北京时间)

地点:奇台县双创大厦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的项目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奇台县团结南路4574号

联系方式:1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华远景 (略)

地 址:奇台县双创大厦5楼

联系方式:09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工

电 话:0994-*










项目概况

奇台县迎宾路、团结路、文昌街、昌吉西街道路隔离护栏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7日 17: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YJ-QTCG2023-043

项目名称:奇台县迎宾路、团结路、文昌街、昌吉西街道路隔离护栏采购及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奇台县迎宾路、团结路、文昌街、昌吉西街道路隔离护栏采购及安装工程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需购置一批道路标识标牌 、市政护栏等(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截图,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饰采购活动;,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7)、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招标范围);(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5)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截图,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饰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7日至2023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 17: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27日 17:30(北京时间)

地点:奇台县双创大厦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的项目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奇台县团结南路4574号

联系方式:1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华远景 (略)

地 址:奇台县双创大厦5楼

联系方式:09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工

电 话: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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