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周至县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第二十七批)四屯镇东阳化村猕猴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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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周至县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第二十七批)四屯镇东阳化村猕猴桃

项目概况

周至县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第二十七批)四屯镇东阳化村猕猴桃示范园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C2023-075

项目名称:周至县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第二十七批)四屯镇东阳化村猕猴桃示范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7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周至县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第二十七批)四屯镇东阳化村猕猴桃示范园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7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72,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工程排水施工四屯镇东阳化村猕猴桃示范园建设1(项)详见采购文件1,672,000.001,672,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第二十七批)四屯镇东阳化村猕猴桃示范园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第二十七批)四屯镇东阳化村猕猴桃示范园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3.4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说明: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8日至2023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 (略)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上德招标开标室(一)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上德招标开标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1.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7《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8《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略) 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本项目仅支持现场报名获取,谢绝邮寄)。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周至县城仙游路2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

联系方式:029-*、029-*、029-*、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诗沫(7号工位)、姚文霄

电话:029-*、029-*、029-*、029-*转8007

(略)

2023年04月18日

项目概况

周至县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第二十七批)四屯镇东阳化村猕猴桃示范园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C2023-075

项目名称:周至县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第二十七批)四屯镇东阳化村猕猴桃示范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7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周至县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第二十七批)四屯镇东阳化村猕猴桃示范园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7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72,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工程排水施工四屯镇东阳化村猕猴桃示范园建设1(项)详见采购文件1,672,000.001,672,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第二十七批)四屯镇东阳化村猕猴桃示范园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第二十七批)四屯镇东阳化村猕猴桃示范园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3.4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说明: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8日至2023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 (略)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上德招标开标室(一)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上德招标开标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1.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7《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8《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略) 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本项目仅支持现场报名获取,谢绝邮寄)。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周至县城仙游路2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

联系方式:029-*、029-*、029-*、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诗沫(7号工位)、姚文霄

电话:029-*、029-*、029-*、029-*转8007

(略)

2023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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