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西中心河整治截污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运西中心河整治截污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邗江区汊河街道运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江苏 (略) 扬州分公司就其所需的运西中心河整治截污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运西中心河整治截污工程
2、项目编号:JSXHZBDL-*号
3、采购方式:□询价?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67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并能正常运行,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1月-2023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2023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 (略) 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略) 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接受《 (略) 202 (略) 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供应商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4日(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投标单位经办人凭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略) 邗江区汊河街道华扬西路472号江苏 (略) 扬州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公休节假日除外。同时现金缴纳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4月28日14:0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14: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扬州高新区管委会(吉安路148号)二号楼三楼会议室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4月28日14:3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扬州高新区管委会(吉安路148号)二号楼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份(一份正本,*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胶装;
3、本次磋商保证金: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无须缴纳竞争性磋商投标保证金;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潜在投标人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邗江区汊河街道运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扬州分公司
地址: (略) 邗江区汊河街道华扬西路47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方式:*
???????????????????????????????????????????????????????????汊河街道运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4月18日
(略) 邗江区汊河街道运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江苏 (略) 扬州分公司就其所需的运西中心河整治截污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运西中心河整治截污工程
2、项目编号:JSXHZBDL-*号
3、采购方式:□询价?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67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并能正常运行,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1月-2023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2023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 (略) 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略) 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接受《 (略) 202 (略) 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供应商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4日(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投标单位经办人凭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略) 邗江区汊河街道华扬西路472号江苏 (略) 扬州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公休节假日除外。同时现金缴纳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4月28日14:0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14: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扬州高新区管委会(吉安路148号)二号楼三楼会议室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4月28日14:3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扬州高新区管委会(吉安路148号)二号楼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份(一份正本,*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胶装;
3、本次磋商保证金: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无须缴纳竞争性磋商投标保证金;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潜在投标人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邗江区汊河街道运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扬州分公司
地址: (略) 邗江区汊河街道华扬西路47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方式:*
???????????????????????????????????????????????????????????汊河街道运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4月18日
(略) 邗江区汊河街道运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江苏 (略) 扬州分公司就其所需的运西中心河整治截污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运西中心河整治截污工程
2、项目编号:JSXHZBDL-*号
3、采购方式:□询价?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67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并能正常运行,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1月-2023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2023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 (略) 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略) 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接受《 (略) 202 (略) 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供应商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4日(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投标单位经办人凭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略) 邗江区汊河街道华扬西路472号江苏 (略) 扬州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公休节假日除外。同时现金缴纳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4月28日14:0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14: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扬州高新区管委会(吉安路148号)二号楼三楼会议室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4月28日14:3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扬州高新区管委会(吉安路148号)二号楼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份(一份正本,*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胶装;
3、本次磋商保证金: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无须缴纳竞争性磋商投标保证金;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潜在投标人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邗江区汊河街道运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扬州分公司
地址: (略) 邗江区汊河街道华扬西路47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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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8日
(略) 邗江区汊河街道运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江苏 (略) 扬州分公司就其所需的运西中心河整治截污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运西中心河整治截污工程
2、项目编号:JSXHZBDL-*号
3、采购方式:□询价?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67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并能正常运行,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1月-2023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2023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 (略) 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略) 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接受《 (略) 202 (略) 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供应商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4日(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投标单位经办人凭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略) 邗江区汊河街道华扬西路472号江苏 (略) 扬州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公休节假日除外。同时现金缴纳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4月28日14:0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14: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扬州高新区管委会(吉安路148号)二号楼三楼会议室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4月28日14:3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扬州高新区管委会(吉安路148号)二号楼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份(一份正本,*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胶装;
3、本次磋商保证金: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无须缴纳竞争性磋商投标保证金;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潜在投标人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邗江区汊河街道运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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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江苏 (略) 扬州分公司
地址: (略) 邗江区汊河街道华扬西路4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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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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