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现代有轨电车公司新媒体制作及文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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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现代有轨电车公司新媒体制作及文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拟通过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202 (略) 新媒体制作及文化服务项目,诚挚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响应人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如下:

1、竞争性磋商项目概况

1.采购人(项目业主): (略)

2.项目名称:202 (略) 新媒体制作及文化服务项目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项目实施范围:有轨电车蓉2号线新媒体产品制作及宣传推广,制定宣传策划方案,含海报设计制作、素材拍摄等,相关文化活动策划及组织等,企业文化相关宣传片拍摄制作等;有轨电车蓉2号线三维(3D)动画安全警示教育片拍摄及制作。

5.工作内容:

5.1拍摄、设计制作完成10组主题海报,每组海报共计9张,其中需要有4组海报采用原创手绘,6组采用实景拍摄并完成后期修图及设计。

5.2摄制文化宣传视频,视频总时长为12分钟,可根据采购人要求至少拆分为2个,至多拆分为5个短视频。

5.3完成8场线下活动策划组织。

5.4完成5部三维(3D)动画安全警示教育片制作,三维(3D)动画安全警示教育片总时长为720秒(单部视频最短不低于90秒)。

6.项目地点: (略)

7.项目期限:12个月。暂定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1日,暂定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服务期内,执行金额达到暂定合同价时,则本合同提前终止。

2、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响应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2.业绩要求:

近3年(在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内),响应人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的新媒体产品制作项目业绩。

(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

注:响应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响应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响应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财务要求:无。

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4月19日9:00至2023年4月25日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成华区双店西一路208号7号线中环停车场A栋415室持下列资料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响应人单位介绍信或响应人委托授权书(交原件)

3.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按上述程序完成报名的单位视为合格报名人,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5日10时00分, (略) 青羊区 (略) 综合楼3M层3J-02室(成都西站C口右转50米)。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未按本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站(http://**:1443)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成华区双店西一路208号

邮 编:*

联系人:李女士(技术)联系电话:*

联系人:马女士(商务)联系电话:*

传真:028-*

(略) 拟通过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202 (略) 新媒体制作及文化服务项目,诚挚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响应人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如下:

1、竞争性磋商项目概况

1.采购人(项目业主): (略)

2.项目名称:202 (略) 新媒体制作及文化服务项目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项目实施范围:有轨电车蓉2号线新媒体产品制作及宣传推广,制定宣传策划方案,含海报设计制作、素材拍摄等,相关文化活动策划及组织等,企业文化相关宣传片拍摄制作等;有轨电车蓉2号线三维(3D)动画安全警示教育片拍摄及制作。

5.工作内容:

5.1拍摄、设计制作完成10组主题海报,每组海报共计9张,其中需要有4组海报采用原创手绘,6组采用实景拍摄并完成后期修图及设计。

5.2摄制文化宣传视频,视频总时长为12分钟,可根据采购人要求至少拆分为2个,至多拆分为5个短视频。

5.3完成8场线下活动策划组织。

5.4完成5部三维(3D)动画安全警示教育片制作,三维(3D)动画安全警示教育片总时长为720秒(单部视频最短不低于90秒)。

6.项目地点: (略)

7.项目期限:12个月。暂定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1日,暂定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服务期内,执行金额达到暂定合同价时,则本合同提前终止。

2、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响应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2.业绩要求:

近3年(在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内),响应人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的新媒体产品制作项目业绩。

(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

注:响应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响应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响应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财务要求:无。

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4月19日9:00至2023年4月25日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成华区双店西一路208号7号线中环停车场A栋415室持下列资料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响应人单位介绍信或响应人委托授权书(交原件)

3.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按上述程序完成报名的单位视为合格报名人,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5日10时00分, (略) 青羊区 (略) 综合楼3M层3J-02室(成都西站C口右转50米)。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未按本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站(http://**:1443)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成华区双店西一路208号

邮 编:*

联系人:李女士(技术)联系电话:*

联系人:马女士(商务)联系电话:*

传真: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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