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净化空调系统维修保养项目磋商公告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净化空调系统维修保养项目磋商公告
内容: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净化空调系统维修保养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0615-*)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19日
一、招标条件
受天津医 (略) (略) 委托, (略) 将以磋商方式,对天津医 (略) (略) 净化空调系统维修保养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概况:天津医 (略) (略) 净化空调系统维修保养项目。
招标范围:医院净化空调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本招标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第一项:风冷螺杆冷水机组系统年维护、 第二项:新风机组年维护、第三项:洁净空调机组系统、第四项:多联机(MDV室外机)年维护、第五项:多联机(MDV室内机)年维护、第六项:常压电锅炉系统年维护(详细项目需求见磋商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截止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中型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型或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监狱企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注:供应商须对自行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放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相关内容响应文件中缺少以上任何一项或有不满足以上条款要求者,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4月19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每天08时30分至11时30分时,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文件的地点: (略) 305室(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网上领取磋商文件方式如下:(1)请将文件费 (略) (电汇信息开户名: (略) 、开户行: (略) 天津森淼支行、银行帐号:**)。(2)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 (略) 邮箱(*@*26.com):电汇底单、项目名称及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开具文件费发票和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4.磋商文件的售价:500元/本。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 (略) 601室(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5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601室
六、其他
--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医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 地 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刘虹含 、朱丽萌、周桐、 赵婕
电 话: —— 电 话: 02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6.com
内容: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净化空调系统维修保养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0615-*)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19日
一、招标条件
受天津医 (略) (略) 委托, (略) 将以磋商方式,对天津医 (略) (略) 净化空调系统维修保养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概况:天津医 (略) (略) 净化空调系统维修保养项目。
招标范围:医院净化空调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本招标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第一项:风冷螺杆冷水机组系统年维护、 第二项:新风机组年维护、第三项:洁净空调机组系统、第四项:多联机(MDV室外机)年维护、第五项:多联机(MDV室内机)年维护、第六项:常压电锅炉系统年维护(详细项目需求见磋商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截止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中型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型或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监狱企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注:供应商须对自行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放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相关内容响应文件中缺少以上任何一项或有不满足以上条款要求者,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4月19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每天08时30分至11时30分时,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文件的地点: (略) 305室(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网上领取磋商文件方式如下:(1)请将文件费 (略) (电汇信息开户名: (略) 、开户行: (略) 天津森淼支行、银行帐号:**)。(2)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 (略) 邮箱(*@*26.com):电汇底单、项目名称及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开具文件费发票和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4.磋商文件的售价:500元/本。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 (略) 601室(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5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601室
六、其他
--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医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 地 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刘虹含 、朱丽萌、周桐、 赵婕
电 话: —— 电 话: 02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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