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珠江道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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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珠江道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河西施工[2023]040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珠江道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已由 (略) 河西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西审批投【2023】2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略) 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2231.11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2231.11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6.6公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 (略) 受 (略) (略) 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珠江道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6.6公里,提升改造 (略) 家具部分面积为25148平方米,道路绿化及游园提升面积为60128平方米,立面提升面积为23317平方米。本项目主要包含人行 (略) 家具提升改造、土方工程、铺装工程、绿化工程、拆移工程、景观小品工程、建筑立面提升工程,总投资额2231.11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 (略) 河西区,东起大沽南路,西至紫金山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珠江道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市政部分),招标范围:提升改造 (略) 家具部分面积为25148平方米,道路绿化及游园提升面积为60128平方米,改造雨污水管最大管径DN5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排水管道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总投资额1705.9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6月15日 至 2023年10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9日 至 2023年04月24日。
6.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16时00分。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4月19日至2023年0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资格符合招标公告 3.1 款规定的投标人以邮 (略) 联系(邮箱:*@*26.com),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 获取文件。
7.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8.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8.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 (略) (略) 管理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邹朝辉(印鉴)
办公地址:河西区友谊路66号
邮政编码:*联系人:李工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广维(印鉴)
办公地址: (略) 南开区黄河道与广开四马路交口格调大厦405室
邮政编码:*联系人:哈名铎、曾建电话:*
传  真:*
日期:2023年04月19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 (略) 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略) 管理委员会受理负责人:李工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河西区友谊路66号
(略) 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受理负责人:甄芳芳 赵莹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ttp://**
受理单位地点: (略) 河西区黄埔南路2号增2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河西施工[2023]040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珠江道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已由 (略) 河西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西审批投【2023】2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略) 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2231.11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2231.11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6.6公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 (略) 受 (略) (略) 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珠江道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6.6公里,提升改造 (略) 家具部分面积为25148平方米,道路绿化及游园提升面积为60128平方米,立面提升面积为23317平方米。本项目主要包含人行 (略) 家具提升改造、土方工程、铺装工程、绿化工程、拆移工程、景观小品工程、建筑立面提升工程,总投资额2231.11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 (略) 河西区,东起大沽南路,西至紫金山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珠江道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市政部分),招标范围:提升改造 (略) 家具部分面积为25148平方米,道路绿化及游园提升面积为60128平方米,改造雨污水管最大管径DN5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排水管道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总投资额1705.9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6月15日 至 2023年10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9日 至 2023年04月24日。
6.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16时00分。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4月19日至2023年0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资格符合招标公告 3.1 款规定的投标人以邮 (略) 联系(邮箱:*@*26.com),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 获取文件。
7.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8.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8.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 (略) (略) 管理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邹朝辉(印鉴)
办公地址:河西区友谊路66号
邮政编码:*联系人:李工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广维(印鉴)
办公地址: (略) 南开区黄河道与广开四马路交口格调大厦405室
邮政编码:*联系人:哈名铎、曾建电话:*
传  真:*
日期:2023年04月19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 (略) 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略) 管理委员会受理负责人:李工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河西区友谊路66号
(略) 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受理负责人:甄芳芳 赵莹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ttp://**
受理单位地点: (略) 河西区黄埔南路2号增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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