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30t汽车衡称重系统整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30t汽车衡称重系统整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青海 (略) 一期30t汽车衡称重系统整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自筹且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请有能力符合条件的承包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QTLD-2023-004
1.基本信息:
2.项目名称:青海 (略) 一期30t汽车衡称重系统整治
3.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备货期50个自然日,施工工期20个自然日。
4.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行业要求、谈判文件要求完成。
5.采购范围:
5.1将熔铸厂一期原30t汽车衡检斤房进行拆除,对原建筑拆除后的地面进行平整硬化;
5.2拆除原熔铸厂一期30t汽车衡主设备和地基,根据新安装汽车衡设计要求,在原址部位重新进行浅基坑基墩式地基的建设;
5.3新配置一台3.4m×7.0m的单台面30t汽车衡秤体并安装在新基础上,秤体部件包括一个台面、4支数字式不锈钢防水数字称重传感器、传输电缆、接线盒、称重显示仪表及其它附属设备;
5.4在原检斤房位置安装一套集装箱房,用做汽车衡称重显示器及其它辅助设备的集中安装和检斤操作使用。
5.5开展新30t汽车衡的调试和检定工作。
5.6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垃圾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处理处置。
5.7为检斤房配置全新(800*2000)mm木质检斤操作平台1个、办公椅2个、三开门更衣柜4个。
具体见谈判文件。
二、承包商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 (略) 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能力的承包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 (略) 设备销售及服务的授权。
2.业绩要求:2020年至今至少2项相似业绩(提供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 承包商近三年(2020年至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经营情况,“信用中国”查询未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4.具备较强的安全管控能力,符合提出的安全要求。
5.人员要求:从事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安全管理类证书。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文件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4月24日
2.有意参加的单位请将报名函(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到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
3.采购人收到报名资料后,即提供电子版的谈判文件。
4.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用。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以邮寄或现场方式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8日14时00分, (略) (略) 宁张公路28公里 (略) 办公楼A117。
2.谈判时间:2023年4月28日14时00分
3.谈判地点: (略) 办公楼A117
3.谈判方式:电话谈判。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
我公司仅在()发布本项目的谈判信息, (略) 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公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 (略) 指定人员联系,我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纪委工作部。
七、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宁张公路28km处 (略) 青海分公司办公楼A525室
邮编:*
电话:0971-*600
传真:0971-*
邮箱:*@*q.com
联 系 人:曹向辉
技术联系人:孟杰 *
青海 (略) 一期30t汽车衡称重系统整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自筹且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请有能力符合条件的承包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QTLD-2023-004
1.基本信息:
2.项目名称:青海 (略) 一期30t汽车衡称重系统整治
3.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备货期50个自然日,施工工期20个自然日。
4.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行业要求、谈判文件要求完成。
5.采购范围:
5.1将熔铸厂一期原30t汽车衡检斤房进行拆除,对原建筑拆除后的地面进行平整硬化;
5.2拆除原熔铸厂一期30t汽车衡主设备和地基,根据新安装汽车衡设计要求,在原址部位重新进行浅基坑基墩式地基的建设;
5.3新配置一台3.4m×7.0m的单台面30t汽车衡秤体并安装在新基础上,秤体部件包括一个台面、4支数字式不锈钢防水数字称重传感器、传输电缆、接线盒、称重显示仪表及其它附属设备;
5.4在原检斤房位置安装一套集装箱房,用做汽车衡称重显示器及其它辅助设备的集中安装和检斤操作使用。
5.5开展新30t汽车衡的调试和检定工作。
5.6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垃圾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处理处置。
5.7为检斤房配置全新(800*2000)mm木质检斤操作平台1个、办公椅2个、三开门更衣柜4个。
具体见谈判文件。
二、承包商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 (略) 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能力的承包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 (略) 设备销售及服务的授权。
2.业绩要求:2020年至今至少2项相似业绩(提供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 承包商近三年(2020年至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经营情况,“信用中国”查询未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4.具备较强的安全管控能力,符合提出的安全要求。
5.人员要求:从事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安全管理类证书。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文件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4月24日
2.有意参加的单位请将报名函(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到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
3.采购人收到报名资料后,即提供电子版的谈判文件。
4.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用。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以邮寄或现场方式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8日14时00分, (略) (略) 宁张公路28公里 (略) 办公楼A117。
2.谈判时间:2023年4月28日14时00分
3.谈判地点: (略) 办公楼A117
3.谈判方式:电话谈判。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
我公司仅在()发布本项目的谈判信息, (略) 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公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 (略) 指定人员联系,我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纪委工作部。
七、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宁张公路28km处 (略) 青海分公司办公楼A52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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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971-*
邮箱:*@*q.com
联 系 人:曹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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