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泸州金瑞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退出审计、评估等服务招标公告
【交易公告】泸州金瑞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退出审计、评估等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泸州金 (略) 拟对泸州金 (略) 股权退出审计、评估等服务 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各潜在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RH[2023]-01。
2.项目名称:泸州金 (略) 股权退出审计、评估等服务
3.招标人:泸州金 (略)
4.招标代理机构:无。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略) 股权退出审计、评估等服务所涉及的法律咨询;金瑞恒公司的财务、税务审计及服务;项目的造价审核;金瑞恒公司资产价值评估等服务。
五、招标渠道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通过"泸州城投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portal.http://**/)(以下简称“采购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六、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和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企业资格;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招标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投标人已在行业主管部门完成工程造价服务备案,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省级财政厅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7.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3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由律师事务所单位(截止2023年3月31日成立时间不少于十年)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5家。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咨询服务中的投标。
(4)本项目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如涉及)。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8日09:00-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泸州两江 (略) 215办公室)(地址)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需当场提交以下资料:投标人为独立法人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包含授权委托)、法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组成联合体所有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明、联合体牵头人指派的经办人员授权委托和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9:30(北京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 (略) 江阳区龙腾路10号( (略) (略) 604会议室 ) 。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州金 (略)
通讯地址: (略) 纳溪区蓝安大道三段17号绿地城售楼部
联 系 人:覃先生 电话:*
罗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q.com;*@*q.com
2023年4月19日
招标公告
泸州金 (略) 拟对泸州金 (略) 股权退出审计、评估等服务 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各潜在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RH[2023]-01。
2.项目名称:泸州金 (略) 股权退出审计、评估等服务
3.招标人:泸州金 (略)
4.招标代理机构:无。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略) 股权退出审计、评估等服务所涉及的法律咨询;金瑞恒公司的财务、税务审计及服务;项目的造价审核;金瑞恒公司资产价值评估等服务。
五、招标渠道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通过"泸州城投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portal.http://**/)(以下简称“采购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六、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和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企业资格;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招标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投标人已在行业主管部门完成工程造价服务备案,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省级财政厅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7.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3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由律师事务所单位(截止2023年3月31日成立时间不少于十年)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5家。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咨询服务中的投标。
(4)本项目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如涉及)。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8日09:00-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泸州两江 (略) 215办公室)(地址)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需当场提交以下资料:投标人为独立法人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包含授权委托)、法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组成联合体所有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明、联合体牵头人指派的经办人员授权委托和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9:30(北京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 (略) 江阳区龙腾路10号( (略) (略) 604会议室 ) 。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州金 (略)
通讯地址: (略) 纳溪区蓝安大道三段17号绿地城售楼部
联 系 人:覃先生 电话:*
罗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q.com;*@*q.com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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