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交运集团明溪分公司纯电微公交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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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交运集团明溪分公司纯电微公交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三 (略) 纯电微公交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略) (略) 委托,对三 (略) 纯电微公交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竞标。

1、招标项目编号:GXZB*。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合同包划分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汽车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② 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必须通过国家正式鉴定,具有上牌的公告且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③ 投标产品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GB/T28382)等最新技术标准。

④ 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法律诉讼事项。

⑤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各潜在投标人应于**日起至**日止的正常上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略) (地址: (略) 三元区梅岭新村31幢12楼)通过现场或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以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详见本招标公告“第13条”,转账方式为转账完成后将凭证发到专用邮箱(*@*26.com)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人转账须知:本项目购取标书转账仅支持公对公转账,不支持个人对公转账。购标时间以购标费用到账(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凭证载明费用到账时间为准。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应注明“明溪分公司纯电微公交车辆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并注明投标单位全称)。

本项目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 (略) ;

开户行: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银行账号:*908。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日17:00款到账户为准。

7、投标截止时间:**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日09:3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 (略) 三明开标室(地址: (略) 三元区梅岭新村31幢12楼开标室)。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8000)上发布。

11、本项目最高限价及最高控制单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投标单价超过最高控制单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598-*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三元区梅岭新村31幢12楼

邮编:*

电话:0598-*

传真:0598-*

联系人:小 陈、小 赖

13、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开户名: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账号:*908

附:

采购标的一览表

序号

标的名称

预估数量

最高控制单价

最高限价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

1

纯电动微公交车辆

20辆

14.45万元/辆(含车载设备8600元/套,按采购人要求配置)

289万元

详见第三部分

合同签订生效后,在2023年6月 15日之前到货,并经验收合格。

注:

1、本次采购车辆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作为计算评标价用,实际供货数量以签订合同为准。

2、投标人所投报的投标价必须为已扣除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的裸车价格。

3、预估数量20辆。

4、本次招标采购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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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

三 (略) 纯电微公交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略) (略) 委托,对三 (略) 纯电微公交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竞标。

1、招标项目编号:GXZB*。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合同包划分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汽车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② 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必须通过国家正式鉴定,具有上牌的公告且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③ 投标产品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GB/T28382)等最新技术标准。

④ 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法律诉讼事项。

⑤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各潜在投标人应于**日起至**日止的正常上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略) (地址: (略) 三元区梅岭新村31幢12楼)通过现场或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以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详见本招标公告“第13条”,转账方式为转账完成后将凭证发到专用邮箱(*@*26.com)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人转账须知:本项目购取标书转账仅支持公对公转账,不支持个人对公转账。购标时间以购标费用到账(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凭证载明费用到账时间为准。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应注明“明溪分公司纯电微公交车辆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并注明投标单位全称)。

本项目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 (略) ;

开户行: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银行账号:*908。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日17:00款到账户为准。

7、投标截止时间:**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日09:3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 (略) 三明开标室(地址: (略) 三元区梅岭新村31幢12楼开标室)。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8000)上发布。

11、本项目最高限价及最高控制单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投标单价超过最高控制单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598-*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三元区梅岭新村31幢12楼

邮编:*

电话:0598-*

传真:0598-*

联系人:小 陈、小 赖

13、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开户名: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账号:*908

附:

采购标的一览表

序号

标的名称

预估数量

最高控制单价

最高限价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

1

纯电动微公交车辆

20辆

14.45万元/辆(含车载设备8600元/套,按采购人要求配置)

289万元

详见第三部分

合同签订生效后,在2023年6月 15日之前到货,并经验收合格。

注:

1、本次采购车辆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作为计算评标价用,实际供货数量以签订合同为准。

2、投标人所投报的投标价必须为已扣除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的裸车价格。

3、预估数量20辆。

4、本次招标采购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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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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