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实验学校LED全彩高清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实验学校LED全彩高清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实验学校LED全彩高清显示屏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 (略) 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YCHKC*
项目名称: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实验学校LED全彩高清显示屏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8万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7.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略,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中标后须在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内容的供应、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采购人的验收。
质量标准:合格,并且符合招标要求,本项目质保期:3年(质保期从本项目验收合格后次日开始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法人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于2023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每日上午 8:30 至11:30,下午2:30 至6: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办人(或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到江苏 (略)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5月10日 8点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0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文件接收及竞争性磋商地点: (略) 亭湖区希望大道绿地商务城花样公寓11-1号楼4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5月10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亭湖区希望大道绿地商务城花样公寓11-1号楼410室。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实验学校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联系电话:*
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略) 财政厅及盐财购〔2020〕11号文件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本采购项目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提交)投标保证金。
中标后,中标单位须向采购单位提交人民币(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采购人对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中标价的5%)。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有关变更信息、成交信息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信息将 (略) 亭湖区政府教育局政务公开栏目发布,请自行查阅。敬请留意!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本项目采购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注:为了提高招标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及时间,希望报名参加了该项目,而又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书面告知,对于无故临时放弃投标的供应商,我校将根据情况将供应商纳入我校招投标黑名单。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项目概况
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实验学校LED全彩高清显示屏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 (略) 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YCHKC*
项目名称: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实验学校LED全彩高清显示屏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8万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7.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略,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中标后须在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内容的供应、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采购人的验收。
质量标准:合格,并且符合招标要求,本项目质保期:3年(质保期从本项目验收合格后次日开始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法人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于2023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每日上午 8:30 至11:30,下午2:30 至6: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办人(或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到江苏 (略)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5月10日 8点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0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文件接收及竞争性磋商地点: (略) 亭湖区希望大道绿地商务城花样公寓11-1号楼4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5月10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亭湖区希望大道绿地商务城花样公寓11-1号楼410室。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实验学校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联系电话:*
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略) 财政厅及盐财购〔2020〕11号文件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本采购项目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提交)投标保证金。
中标后,中标单位须向采购单位提交人民币(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采购人对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中标价的5%)。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有关变更信息、成交信息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信息将 (略) 亭湖区政府教育局政务公开栏目发布,请自行查阅。敬请留意!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本项目采购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注:为了提高招标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及时间,希望报名参加了该项目,而又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书面告知,对于无故临时放弃投标的供应商,我校将根据情况将供应商纳入我校招投标黑名单。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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