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丰路以东支路(田丰路至龙溪南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田丰路(新浦东路至南昌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通信工程;平等路(南昌路至胜利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通信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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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丰路以东支路(田丰路至龙溪南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田丰路(新浦东路至南昌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通信工程;平等路(南昌路至胜利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通信工程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我司根据工程项目需要拟组织公开比选,并确定中选人。具体比选事项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田丰路以东支路(田丰路至龙溪南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田丰路(新浦东路至南昌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通信工程;平等路(南昌路至胜利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通信工程

二、项目地点: (略) 龙文区、芗城区

三、比选内容:田丰路以东支路、田丰路:参选人施工的内容包含:采购安装通信排管,管道垫层及管道包封,土方开挖、回填及外运,通信工井砌筑,采购安装通信井盖,现状井盖更换(不含电力井盖更换),安装排管封堵,采购安排水管、阀门、警示带,采购安装通信指示牌示意图,场前场后卫生清理、垃圾清运,施工样板,材料设备到场卸车,设施检测、送检,工程验收内业资料,包含通过竣工验收后的变更版图纸内容施工等相关工作等。

平等路:参选人施工的内容包含:采购安装通信排管,管道垫层及管道包封,土方开挖、回填及外运,通信工井砌筑,采购安装通信井盖,现状通信井盖更换,安装排管封堵,采购安排水管、阀门、警示带,采购安装通信指示牌示意图,场前场后卫生清理、垃圾清运,施工样板,材料设备到场卸车,设施检测、送检,工程验收内业资料,包含通过竣工验收后的变更版图纸内容施工等相关工作等。

四、工期:

田丰路以东支路、田丰路:本工程工期为90 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比选人项目部书面通知单为准。

平等路:本工程工期为60 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比选人项目部书面通知单为准。

五、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

1.田丰路以东支路、田丰路与平等路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规定的标准施工,本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标准。

2.田丰路以东支路、田丰路与平等路技术要求:详见合同条款第38.(3)条。

六、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七、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八、评审办法:低价中选法

九、税票要求

本项目要求提供等额合法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参选人开具的发票税率低于上述要求,比选人有权在参选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税率应根据国家税率政策变动及时进行调整,若国家调整最新税率低于参选报价税率,比选人有权在参选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

十、计量原则

田丰路以东支路、田丰路:完成的工程量需经比选人验收合格,以完工图图示尺寸为计算依据,按合同清单单位计算,具体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 (略) 定额计量规则为准。

平等路:完成的工程量需经比选人验收合格,以完工图图示尺寸为计算依据,按合同清单单位计算,具体以20 (略) 定额计量规则为准。

十一、最高限价

合计最高限价总价为*.67元(田丰路以东支路、田丰路:*.2元、平等路:*.47元),(具体最高限价单价详见第二章“三、参选报价承诺函)。参选人承诺的报价(单价及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十二、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参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承担本比选公告所述的比选内容的单位均可参加比选。

2、参选人应满足以下资格审查要求:

(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参选 (略) 本地企业(核查标准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 (略) (略) 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经有关主管部门年审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根据住 (略) 住建厅公开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详见: (略) 函[2020]334号、 (略) 函〔2021〕510号、 (略) 函〔2022〕361号、闽建许〔2020〕2号、闽建许〔2021〕7号、闽建许〔2022〕3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参选人仍可用原资质证书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略) 相关资质主管部门有公开发布资质有效期延期的,参选人仍可用原资质证书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参选人应遵守比选文件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参选人将不得参加比选人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5)参选人按要求提供参选报价承诺函,其报价和工期应符合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6)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

(7)参选人须根据比选文件中“比选申请书的编制格式、签署及密封”、“比选申请书格式”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

十三、比选保证金:

(1)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17000.00);

(2)提交方式:

比选保证金须于北京时间2023年4月25日北京时间12: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比选人指定账户,现金缴纳不予受理,否则提交的比选保证金视为无效。转账单上需在用途处注明标段账号:*(仅输入此8位阿拉伯数字即可,无需输入其他字眼)。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参选人视为无效。汇入比选保证金的银行专用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 (略) 漳州分行

账号:*25

(3)退还:

候补中选人以外的参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选人以外的参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选人以外的参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参选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十四、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方式及地点:参 (略) 龙文区步文镇景会路下洲花园BC商业区202室处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接收的方式获取。

2.领取时间:2023年4月20日10:00至2023年4月21日17:30止(北京时间)。

3.联系人:小薛,联系方式:*。

十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时间2023年4月25日15:30至16:00(北京时间)截止,逾期递交资料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2.比选时间:2023年4月25日(北京时间)16:00

3.比选地点: (略) 龙文区步文镇景会路下洲花园BC商业区201室。

十六、现场踏勘及澄清:

1.参选人需先自行到比选人项目部或其他指定地点现场踏勘工地情况并参与技术交底(田丰路以东支路、田丰路项目部联系人:陈志国,联系方式:*;平等路项目部联系人:李俊杨,联系方式:*),至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止仍未至比选人项目部工地现场踏勘及参与技术交底的参选人,视为已踏勘并默认认可施工现场所有情况。

2.参选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和时间:参选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电子邮件(*@*63.com)的方式提交比选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23日北京时间9:00之前。

3.比选人澄清的方式和时间:以电子邮件或网站【发布媒介: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的方式通知参选人。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25日北京时间12:00之前。

比选人:漳州 (略)

日期:2023年4月20日

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我司根据工程项目需要拟组织公开比选,并确定中选人。具体比选事项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田丰路以东支路(田丰路至龙溪南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田丰路(新浦东路至南昌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通信工程;平等路(南昌路至胜利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通信工程

二、项目地点: (略) 龙文区、芗城区

三、比选内容:田丰路以东支路、田丰路:参选人施工的内容包含:采购安装通信排管,管道垫层及管道包封,土方开挖、回填及外运,通信工井砌筑,采购安装通信井盖,现状井盖更换(不含电力井盖更换),安装排管封堵,采购安排水管、阀门、警示带,采购安装通信指示牌示意图,场前场后卫生清理、垃圾清运,施工样板,材料设备到场卸车,设施检测、送检,工程验收内业资料,包含通过竣工验收后的变更版图纸内容施工等相关工作等。

平等路:参选人施工的内容包含:采购安装通信排管,管道垫层及管道包封,土方开挖、回填及外运,通信工井砌筑,采购安装通信井盖,现状通信井盖更换,安装排管封堵,采购安排水管、阀门、警示带,采购安装通信指示牌示意图,场前场后卫生清理、垃圾清运,施工样板,材料设备到场卸车,设施检测、送检,工程验收内业资料,包含通过竣工验收后的变更版图纸内容施工等相关工作等。

四、工期:

田丰路以东支路、田丰路:本工程工期为90 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比选人项目部书面通知单为准。

平等路:本工程工期为60 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比选人项目部书面通知单为准。

五、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

1.田丰路以东支路、田丰路与平等路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规定的标准施工,本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标准。

2.田丰路以东支路、田丰路与平等路技术要求:详见合同条款第38.(3)条。

六、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七、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八、评审办法:低价中选法

九、税票要求

本项目要求提供等额合法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参选人开具的发票税率低于上述要求,比选人有权在参选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税率应根据国家税率政策变动及时进行调整,若国家调整最新税率低于参选报价税率,比选人有权在参选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

十、计量原则

田丰路以东支路、田丰路:完成的工程量需经比选人验收合格,以完工图图示尺寸为计算依据,按合同清单单位计算,具体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 (略) 定额计量规则为准。

平等路:完成的工程量需经比选人验收合格,以完工图图示尺寸为计算依据,按合同清单单位计算,具体以20 (略) 定额计量规则为准。

十一、最高限价

合计最高限价总价为*.67元(田丰路以东支路、田丰路:*.2元、平等路:*.47元),(具体最高限价单价详见第二章“三、参选报价承诺函)。参选人承诺的报价(单价及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十二、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参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承担本比选公告所述的比选内容的单位均可参加比选。

2、参选人应满足以下资格审查要求:

(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参选 (略) 本地企业(核查标准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 (略) (略) 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经有关主管部门年审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根据住 (略) 住建厅公开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详见: (略) 函[2020]334号、 (略) 函〔2021〕510号、 (略) 函〔2022〕361号、闽建许〔2020〕2号、闽建许〔2021〕7号、闽建许〔2022〕3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参选人仍可用原资质证书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略) 相关资质主管部门有公开发布资质有效期延期的,参选人仍可用原资质证书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参选人应遵守比选文件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参选人将不得参加比选人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5)参选人按要求提供参选报价承诺函,其报价和工期应符合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6)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

(7)参选人须根据比选文件中“比选申请书的编制格式、签署及密封”、“比选申请书格式”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

十三、比选保证金:

(1)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17000.00);

(2)提交方式:

比选保证金须于北京时间2023年4月25日北京时间12: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比选人指定账户,现金缴纳不予受理,否则提交的比选保证金视为无效。转账单上需在用途处注明标段账号:*(仅输入此8位阿拉伯数字即可,无需输入其他字眼)。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参选人视为无效。汇入比选保证金的银行专用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 (略) 漳州分行

账号:*25

(3)退还:

候补中选人以外的参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选人以外的参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选人以外的参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参选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十四、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方式及地点:参 (略) 龙文区步文镇景会路下洲花园BC商业区202室处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接收的方式获取。

2.领取时间:2023年4月20日10:00至2023年4月21日17:30止(北京时间)。

3.联系人:小薛,联系方式:*。

十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时间2023年4月25日15:30至16:00(北京时间)截止,逾期递交资料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2.比选时间:2023年4月25日(北京时间)16:00

3.比选地点: (略) 龙文区步文镇景会路下洲花园BC商业区201室。

十六、现场踏勘及澄清:

1.参选人需先自行到比选人项目部或其他指定地点现场踏勘工地情况并参与技术交底(田丰路以东支路、田丰路项目部联系人:陈志国,联系方式:*;平等路项目部联系人:李俊杨,联系方式:*),至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止仍未至比选人项目部工地现场踏勘及参与技术交底的参选人,视为已踏勘并默认认可施工现场所有情况。

2.参选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和时间:参选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电子邮件(*@*63.com)的方式提交比选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23日北京时间9:00之前。

3.比选人澄清的方式和时间:以电子邮件或网站【发布媒介: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的方式通知参选人。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25日北京时间12:00之前。

比选人:漳州 (略)

日期: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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