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监理
招标编号:DH2023-044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伊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1.*万元,招标人为伊 (略) 。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供应商须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
理*级含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
劳动合同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3. (略)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1日 08时30分到2023年04 月26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3.1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后收取相关文件。非
工作日请提前打电话预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3 楼2315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
地点的,将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3 楼2315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
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
(略)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东虹建
设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
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监理
2招标编号:DH2023-044
3建设地点:伊川县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监理。伊川县永沁
(略) 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规模4m/d,一期规模2万m/d,总投资
3800多万元。服务范围为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不超过国家污水综合
排放标准GB8978-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系统采用混凝沉淀
池A2O生物处理滤布滤池处理工艺,原出水水质要求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
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设计规模为2万m3/d。 新建调节池中间
提升泵站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等建构筑物,改造A2/O 池为 MBBR 生物池,其
余建构筑物利用现状。 新增生物除臭提标区域绿化。 提标改造后出水水质要求达到河
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一级标准。
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00元
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00%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注:投标人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8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工程包括土建及设备电气采购与安装等施工及竣工工程
移交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9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及竣工工程移交阶段内监理服务
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扬尘治理目标:严 (略) 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
标生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供应商须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
理*级含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
劳动合同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3. (略)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04月21日至2023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8:30 至12:00,下午14:30
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虹建设 (略) (略) 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 楼2204室
3.方式:
3.1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后收取相关文件。非工作日请提前
打电话预约。
3.2网上获取:将上述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donghong*.com即可,发送后
(略) 。
4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05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3楼2315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地点: (略) 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3楼2315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 (略)
地址:伊川县水寨镇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东虹建设 (略)
地址: (略) 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4室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379-*
邮箱:donghong*.com
监管部门:伊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李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3年04月20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 (略)
地址:伊川县水寨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东虹建设 (略)
地址: (略) 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4室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话: 0379-*
电子邮件: donghong*.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监理
招标编号:DH2023-044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伊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1.*万元,招标人为伊 (略) 。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供应商须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
理*级含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
劳动合同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3. (略)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1日 08时30分到2023年04 月26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3.1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后收取相关文件。非
工作日请提前打电话预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3 楼2315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
地点的,将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3 楼2315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
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
(略)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东虹建
设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
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监理
2招标编号:DH2023-044
3建设地点:伊川县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监理。伊川县永沁
(略) 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规模4m/d,一期规模2万m/d,总投资
3800多万元。服务范围为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不超过国家污水综合
排放标准GB8978-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系统采用混凝沉淀
池A2O生物处理滤布滤池处理工艺,原出水水质要求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
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设计规模为2万m3/d。 新建调节池中间
提升泵站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等建构筑物,改造A2/O 池为 MBBR 生物池,其
余建构筑物利用现状。 新增生物除臭提标区域绿化。 提标改造后出水水质要求达到河
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一级标准。
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00元
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00%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注:投标人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8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工程包括土建及设备电气采购与安装等施工及竣工工程
移交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9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及竣工工程移交阶段内监理服务
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扬尘治理目标:严 (略) 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
标生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供应商须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
理*级含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
劳动合同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3. (略)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04月21日至2023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8:30 至12:00,下午14:30
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虹建设 (略) (略) 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 楼2204室
3.方式:
3.1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后收取相关文件。非工作日请提前
打电话预约。
3.2网上获取:将上述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donghong*.com即可,发送后
(略) 。
4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05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3楼2315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地点: (略) 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3楼2315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 (略)
地址:伊川县水寨镇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东虹建设 (略)
地址: (略) 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4室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379-*
邮箱:donghong*.com
监管部门:伊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李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3年04月20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 (略)
地址:伊川县水寨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东虹建设 (略)
地址: (略) 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4室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话: 0379-*
电子邮件: donghong*.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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