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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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屈原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综合开发建设项 (略) 屈原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招 (略) 昌茂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屈原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 (略) 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河市镇、凤凰乡。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17500亩。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推广措施;2、稻虾综合养殖基地。建设稻虾综合种养殖基地7958亩,具体内容包括:稻田改造、灌溉与排水改造、生态防护工程、基地围栏、田间道路工程、种养技术推广等;3、精品蔬种植基地 。流转集中连片耕地5747亩打造精品果蔬种植基地,其中新建单体圆拱大棚4585亩、智能连体温室大棚1162亩,本项目总投资约35762.93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招标范围:屈原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5、工期要求:7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保修要求: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年按相关规范保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略) 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 (略) 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略) 人民 (略) 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6、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资格要求: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请于 2023年4月20日至 2023年4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5 时至 17 时,在 大华 (略) ( (略) 南湖新区棠溪人家南区五街2801)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1. 投标保证金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 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提交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 14:30

6.2提交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5月12日 14:30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华 (略) ( (略) 南湖新区棠溪人家南区五街2801)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 (略) 屈原管理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电话:0730-*。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昌茂 (略)

地址: (略) 屈原管理区天问街道办事处(财政局四楼)

联 系 人: 任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华 (略)

地址: (略) 南湖新区棠溪人家南区五街2801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屈原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综合开发建设项 (略) 屈原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招 (略) 昌茂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屈原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 (略) 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河市镇、凤凰乡。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17500亩。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推广措施;2、稻虾综合养殖基地。建设稻虾综合种养殖基地7958亩,具体内容包括:稻田改造、灌溉与排水改造、生态防护工程、基地围栏、田间道路工程、种养技术推广等;3、精品蔬种植基地 。流转集中连片耕地5747亩打造精品果蔬种植基地,其中新建单体圆拱大棚4585亩、智能连体温室大棚1162亩,本项目总投资约35762.93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招标范围:屈原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5、工期要求:7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保修要求: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年按相关规范保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略) 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 (略) 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略) 人民 (略) 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6、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资格要求: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请于 2023年4月20日至 2023年4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5 时至 17 时,在 大华 (略) ( (略) 南湖新区棠溪人家南区五街2801)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1. 投标保证金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 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提交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 14:30

6.2提交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5月12日 14:30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华 (略) ( (略) 南湖新区棠溪人家南区五街2801)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 (略) 屈原管理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电话:0730-*。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昌茂 (略)

地址: (略) 屈原管理区天问街道办事处(财政局四楼)

联 系 人: 任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华 (略)

地址: (略) 南湖新区棠溪人家南区五街2801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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