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沈北新区蒲河廊道综合管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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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沈北新区蒲河廊道综合管理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沈北新区蒲河廊道综合管理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4-21 至 2023-04-27
撰写单位: 辽宁双辉工程 (略) 撰写人: 邢楠
(2023年沈北新区蒲河廊道综合管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沈北新区蒲河廊道综合管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068
项目名称:2023年沈北新区蒲河廊道综合管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2023年沈北新区蒲河廊道综合管理

二、履约期限:自2023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16日止,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三、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按照季度支付服务费用,服务期内支付合同价的70%服务费用,合同价30%服务费用第二年支付。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四、项目概况:

负责沈北新区段蒲河廊道总长33.2公里(639万平方米绿地、346.5万平方米水面)的巡视管理工作。工程范围:东至棋盘山交接,西至于洪区交接。管理内容及标准:蒲河廊道的秩序管理(坚持全方位巡视管理,严禁机动车乱停乱放、绿地停车、乱搭乱建等,做好车辆、人员的秩序管理工作)。生态资源管理(做好绿地巡视看护工作,严格审查绿地占用审批手续,禁止违法违规侵占绿地、砍伐树木、践踏草坪、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残土等)。公共设施管理(对蒲河廊道管辖范围内所有设施负有看护责任,做到无人为损坏、无刻画、无张贴,发现设施正常损坏及时上报业主)。安全管理(做好危险地段和区域的巡视管理,对危险区域需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廊道区域内安全生产无事故)。水面管理(做好水面漂浮物及垃圾的监督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业主;禁止野浴、垂钓、网鱼、冬捕,在重点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宣传标语)。

★五、投标报价应是投标文件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报价中应包括养护人工、管理、材料、设备、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六、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七、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详见本项目要求及实施细则附件2。

八、验收标准及方法:符合《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九、人员及计息配备:

车辆(辆)要求:客车3辆(9人及9人以上座位);电动巡视车15辆(4人及4人以上座位);货车3辆(3吨及3吨以上)。

管理人员(人)要求:50人。

船(艘)要求:巡视、救险等船只3艘(4人及4人以上座位)。

十、投标人应具有类似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十一、养护管理方案除采用文字表述外还应附相应的图表。

十二、有确保养护管理的履约承诺书。

十三、要求供应商配备:防汛防火等应急物品,条幅、警示牌(样式、数量、材料、尺寸按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3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16日止,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2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另须现场递交电子备份文件。( (略) 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光盘或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管理局
地址: (略) 沈北新区沈北路76号C9座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双辉工程 (略)
地址: (略) 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青年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双辉工程 (略)
账号: *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邢楠
电话: 024-*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沈北新区蒲河廊道综合管理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4-21 至 2023-04-27
撰写单位: 辽宁双辉工程 (略) 撰写人: 邢楠
(2023年沈北新区蒲河廊道综合管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沈北新区蒲河廊道综合管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068
项目名称:2023年沈北新区蒲河廊道综合管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2023年沈北新区蒲河廊道综合管理

二、履约期限:自2023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16日止,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三、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按照季度支付服务费用,服务期内支付合同价的70%服务费用,合同价30%服务费用第二年支付。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四、项目概况:

负责沈北新区段蒲河廊道总长33.2公里(639万平方米绿地、346.5万平方米水面)的巡视管理工作。工程范围:东至棋盘山交接,西至于洪区交接。管理内容及标准:蒲河廊道的秩序管理(坚持全方位巡视管理,严禁机动车乱停乱放、绿地停车、乱搭乱建等,做好车辆、人员的秩序管理工作)。生态资源管理(做好绿地巡视看护工作,严格审查绿地占用审批手续,禁止违法违规侵占绿地、砍伐树木、践踏草坪、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残土等)。公共设施管理(对蒲河廊道管辖范围内所有设施负有看护责任,做到无人为损坏、无刻画、无张贴,发现设施正常损坏及时上报业主)。安全管理(做好危险地段和区域的巡视管理,对危险区域需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廊道区域内安全生产无事故)。水面管理(做好水面漂浮物及垃圾的监督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业主;禁止野浴、垂钓、网鱼、冬捕,在重点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宣传标语)。

★五、投标报价应是投标文件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报价中应包括养护人工、管理、材料、设备、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六、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七、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详见本项目要求及实施细则附件2。

八、验收标准及方法:符合《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九、人员及计息配备:

车辆(辆)要求:客车3辆(9人及9人以上座位);电动巡视车15辆(4人及4人以上座位);货车3辆(3吨及3吨以上)。

管理人员(人)要求:50人。

船(艘)要求:巡视、救险等船只3艘(4人及4人以上座位)。

十、投标人应具有类似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十一、养护管理方案除采用文字表述外还应附相应的图表。

十二、有确保养护管理的履约承诺书。

十三、要求供应商配备:防汛防火等应急物品,条幅、警示牌(样式、数量、材料、尺寸按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3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16日止,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2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另须现场递交电子备份文件。( (略) 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光盘或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管理局
地址: (略) 沈北新区沈北路76号C9座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双辉工程 (略)
地址: (略) 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青年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双辉工程 (略)
账号: *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邢楠
电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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