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建院70周年院庆活动策划及氛围营造(第二次)招标公告
承办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建院70周年院庆活动策划及氛围营造(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咨城发建设 (略) (以下简称:比选代理机构) (略) 第 (略) (以下简称:比选人)的委托,对承 (略) 第 (略) 建 (略) 庆活动策划及氛围营造(第二次)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竞选人前来参与比选。
一、竞争性比选内容项目名称 | 成交竞选人数量(名) | 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略) 第 (略) 建 (略) 庆活动策划及氛围营造(第二次) | 1 | 44 |
自筹资金,采购预算44万元。
三、竞选人资格条件竞选人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比选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竞选人, (略) 第 (略) 官网(http://**)查看公告,到中咨城发建设 (略) 领取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以及所有项目资料,无论竞选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比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4月21日)起个3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限:
1. 报名和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5日(工作时间);
2.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200人民币元/每分包(售后不退);
3.竞争性比选文件购买方式
在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内,竞选人到比选代理机构,递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竞选人鲜章)和单位授权委托书并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
4.竞选人在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竞争性比选文件,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了竞争性比选文件后,其投标才被接收。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第 (略) 第三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4月26日北京时间:9:30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6日北京时间:10:00
(七)比选开始时间:2023年4月26日北京时间:10:00
五、投标保证金无。
六、比选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竞选人,不得再参加该比选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纸质或者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竞选人,请各竞选人注意查收;竞选人收到通知后,无论竞选人查看与否,均视同竞选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竞选人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竞选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竞选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竞选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一)比选人: (略) 第 (略)
联系人: 何老师 叶老师
电 话: 023-* 023-*
地 址: (略) (略) 场铁路新村16号
(二)比选代理机构:中咨城发建设 (略)
联系人:江吉辉
电 话:023-*
地 址: (略) 江北区红旗河沟洋河三路满堂红商务楼7楼
中咨城发建设 (略) (以下简称:比选代理机构) (略) 第 (略) (以下简称:比选人)的委托,对承 (略) 第 (略) 建 (略) 庆活动策划及氛围营造(第二次)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竞选人前来参与比选。
一、竞争性比选内容项目名称 | 成交竞选人数量(名) | 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略) 第 (略) 建 (略) 庆活动策划及氛围营造(第二次) | 1 | 44 |
自筹资金,采购预算44万元。
三、竞选人资格条件竞选人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比选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竞选人, (略) 第 (略) 官网(http://**)查看公告,到中咨城发建设 (略) 领取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以及所有项目资料,无论竞选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比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4月21日)起个3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限:
1. 报名和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5日(工作时间);
2.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200人民币元/每分包(售后不退);
3.竞争性比选文件购买方式
在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内,竞选人到比选代理机构,递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竞选人鲜章)和单位授权委托书并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
4.竞选人在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竞争性比选文件,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了竞争性比选文件后,其投标才被接收。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第 (略) 第三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4月26日北京时间:9:30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6日北京时间:10:00
(七)比选开始时间:2023年4月26日北京时间:10:00
五、投标保证金无。
六、比选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竞选人,不得再参加该比选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纸质或者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竞选人,请各竞选人注意查收;竞选人收到通知后,无论竞选人查看与否,均视同竞选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竞选人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竞选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竞选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竞选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一)比选人: (略) 第 (略)
联系人: 何老师 叶老师
电 话: 023-* 023-*
地 址: (略) (略) 场铁路新村16号
(二)比选代理机构:中咨城发建设 (略)
联系人:江吉辉
电 话:023-*
地 址: (略) 江北区红旗河沟洋河三路满堂红商务楼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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