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浦区职教中心校安工程施工临时用电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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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浦区职教中心校安工程施工临时用电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公告

清江浦区职教中心校安工程施工临时用电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JSGHDL-竞谈-*
(略) 清浦区
发布日期:2023-04-21 15:18
  • ?项目编号: XZP*
  • ?项目名称: 清江浦区职教中心校安工程施工临时用电项目
  • ?建设单位: (略) 清江浦融合 (略)
招标条件
清江浦区职教中心校安工程施工临时用电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SGHDL-竞谈-*),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 (略) 清江浦融合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施工图设计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略) 的电力设计相关规定及强制性规范要求;施工要求:须经当地供电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正常送电标准。
范围 清江浦区职教中心校安工程施工临时用电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包括承装、承修、承试),其中承装五级及以上、承修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2、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由劳动部门出具的2022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由劳动部门出具的2022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三)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五)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谈判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谈判小组先对谈判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谈判文件资质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可继续参加谈判,若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04-23 09:00至 2023-04-25 17:00
获取方式 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代理单位领取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4-27 15:30
递交方式 纸质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04-27 15:30
开标地点 江苏 (略) 四楼会议室
其他
清江浦区职教中心校安工程施工临时用电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 清江浦融合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江苏 (略) 就该单位清江浦区职教中心校安工程施工临时用电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JSGHDL-竞谈-*
(二)项目名称:清江浦区职教中心校安工程施工临时用电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金额:20万元
(五)最高限价:20万元
(六)采购需求:10KV临时用电增容工程设计及施工,包含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采购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七)服务时间: 30 日历天
(八)质量要求:施工图设计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略) 的电力设计相关规定及强制性规范要求;施工要求:须经当地供电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正常送电标准。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包括承装、承修、承试),其中承装五级及以上、承修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2、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由劳动部门出具的2022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由劳动部门出具的2022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三)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五)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谈判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谈判小组先对谈判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谈判文件资质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可继续参加谈判,若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三、公告发布及竞谈文件获取方式
竞争性谈判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谈判文件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代理单位领取,谈判文件材料费: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未缴纳谈判文件材料费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公告期限及报名时间:2023年04月23日至2023年04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双休、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孙莹,联系电话:*,报名前请提前电话联系,以免给您的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注:在谈判文件发布期间如谈判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谈判供应商的,其责任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27日15: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 (略) 四楼会议室 。
响应文件接收人:孙莹联系电话:*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23年04月27日15: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 江苏 (略) 四楼会议室 。
六、其他事项:
1、谈判保证金: 本次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 本次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清江浦融合 (略)
地址: (略) 清江浦区水岸风情街c区11幢
联系方式:史工  电话: 05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  址: (略) 淮海西路228号
联系方式:孙工 电话:*
项目联系电话:孙工 电话:*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清江浦融合 (略)
地址:
(略) 清江浦区水岸风情街c区11幢
联系人:
史工
电话:
0517-*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代理:
江苏 (略)
地址:
(略) 清江浦区北京北路28号
联系人:
孙工
电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清江浦区
清江浦区职教中心校安工程施工临时用电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JSGHDL-竞谈-*
(略) 清浦区
发布日期:2023-04-21 15:18
  • ?项目编号: XZP*
  • ?项目名称: 清江浦区职教中心校安工程施工临时用电项目
  • ?建设单位: (略) 清江浦融合 (略)
招标条件
清江浦区职教中心校安工程施工临时用电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SGHDL-竞谈-*),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 (略) 清江浦融合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施工图设计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略) 的电力设计相关规定及强制性规范要求;施工要求:须经当地供电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正常送电标准。
范围 清江浦区职教中心校安工程施工临时用电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包括承装、承修、承试),其中承装五级及以上、承修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2、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由劳动部门出具的2022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由劳动部门出具的2022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三)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五)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谈判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谈判小组先对谈判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谈判文件资质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可继续参加谈判,若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04-23 09:00至 2023-04-25 17:00
获取方式 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代理单位领取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4-27 15:30
递交方式 纸质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04-27 15:30
开标地点 江苏 (略) 四楼会议室
其他
清江浦区职教中心校安工程施工临时用电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 清江浦融合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江苏 (略) 就该单位清江浦区职教中心校安工程施工临时用电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JSGHDL-竞谈-*
(二)项目名称:清江浦区职教中心校安工程施工临时用电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金额:20万元
(五)最高限价:20万元
(六)采购需求:10KV临时用电增容工程设计及施工,包含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采购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七)服务时间: 30 日历天
(八)质量要求:施工图设计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略) 的电力设计相关规定及强制性规范要求;施工要求:须经当地供电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正常送电标准。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包括承装、承修、承试),其中承装五级及以上、承修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2、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由劳动部门出具的2022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由劳动部门出具的2022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三)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五)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谈判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谈判小组先对谈判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谈判文件资质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可继续参加谈判,若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三、公告发布及竞谈文件获取方式
竞争性谈判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谈判文件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代理单位领取,谈判文件材料费: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未缴纳谈判文件材料费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公告期限及报名时间:2023年04月23日至2023年04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双休、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孙莹,联系电话:*,报名前请提前电话联系,以免给您的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注:在谈判文件发布期间如谈判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谈判供应商的,其责任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27日15: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 (略) 四楼会议室 。
响应文件接收人:孙莹联系电话:*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23年04月27日15: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 江苏 (略) 四楼会议室 。
六、其他事项:
1、谈判保证金: 本次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 本次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清江浦融合 (略)
地址: (略) 清江浦区水岸风情街c区11幢
联系方式:史工  电话: 05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  址: (略) 淮海西路228号
联系方式:孙工 电话:*
项目联系电话:孙工 电话:*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清江浦融合 (略)
地址:
(略) 清江浦区水岸风情街c区11幢
联系人:
史工
电话:
0517-*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代理:
江苏 (略)
地址:
(略) 清江浦区北京北路28号
联系人:
孙工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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