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采购“2023年宝安区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培育服务”项目服务商的公告-1144030600754203X0/2023-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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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采购“2023年宝安区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培育服务”项目服务商的公告-1144030600754203X0/2023-00062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对宝安区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的服务和培育工作,实现增量提质,现面向社会征集“2023年宝安区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培育服务”项目服务商,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服务范围

  (一)培育库建设工作

  深度挖掘宝安区优质企业250家以上,并进行企业发展情况分析。通过宝安科技园区、“宝安发布”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国高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发掘和培育高成长性企业,建立宝安区高成性科技企业培育库。

  (二)导入服务资源

  1.科技金融服务。联同相关专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银行惠企金融产品等解决高成长性企业融资难问题;

  2.创新发展服务。帮助创新资源在企业间高效流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力度,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

  3.组织高成长性企业开展学台。鼓励“链主”企业、 (略) 所、新型研发机构共建测试认证中心、 (略) 等公共技术平台,共享共用科技设施、仪器设备,协同攻克关键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提升源头创新能力。

  3)协助制定一集群一政策。对标最好最优最先进,精准出台专项支持政策,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断点,提供全链条支持环境,推动集群发展能级跃升。

  4)协助打造一集群一园区。创新专业园区开发模式,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建设运营专业园区。支持“链主”企业及上下游企业向专业园区集聚,打造创新资源密集、分工协作高效、辐射效应显著的产业集群。

  2.国高规上化。收集国高非规上企业营收、主营业务等相关信息,推动国高非规上企业向规上国高企业迈进。

  1)协助推动符合纳统条件企业达规纳统。梳理年度营业收入达2000万以上的非规上国高企业,与区统计局、各街道形成工作联动,共同推进达规企业尽快形成纳统,确保应统尽统。

  2)协助培育准“规上”企业增长达规。梳理年度营业收入1500万-2000万的非规上国高企业,加强给予全方位的服务支持,推动增长达规。

  3.国高专精化。收集国高成长性、创新性等相关信息,推动国高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市专精特新、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采购金额

  28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 (略) 的社会组织及企事业主体;

  2.具有4A级及以上资质者优先;

  3.有良好的企业关系基础;

  4.近三年有承接政府职能相关经验且5项及以上者优先;

  5.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中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未被政府相关部门列入诚信档案黑名单。

  四、申请材料

  1.“2023年宝安区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培育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含具体工作方案、工作安排、报价等);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合同等佐证材料(盖公章、扫描件)。

  五、其他事项

  1.符合条件的服务商,请于2023年4月27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通过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到宝安区科技创新局邮箱:*@*ttp://**,并将以下文件,送往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552室。 (略) 踊跃参与。

  1)投标文件正式件(盖骑缝章)10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1份;

  3)项目委托书(盖公章)1份;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1份;

  5)项目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1份。

  2.服务商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未尽事宜,请与宝安区科技创新局联系(地址: (略) 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一路宝安区政府552室;联系人:投资发展科;电话:*)。

  特此公告。

(略)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4月21日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对宝安区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的服务和培育工作,实现增量提质,现面向社会征集“2023年宝安区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培育服务”项目服务商,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服务范围

  (一)培育库建设工作

  深度挖掘宝安区优质企业250家以上,并进行企业发展情况分析。通过宝安科技园区、“宝安发布”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国高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发掘和培育高成长性企业,建立宝安区高成性科技企业培育库。

  (二)导入服务资源

  1.科技金融服务。联同相关专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银行惠企金融产品等解决高成长性企业融资难问题;

  2.创新发展服务。帮助创新资源在企业间高效流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力度,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

  3.组织高成长性企业开展学台。鼓励“链主”企业、 (略) 所、新型研发机构共建测试认证中心、 (略) 等公共技术平台,共享共用科技设施、仪器设备,协同攻克关键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提升源头创新能力。

  3)协助制定一集群一政策。对标最好最优最先进,精准出台专项支持政策,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断点,提供全链条支持环境,推动集群发展能级跃升。

  4)协助打造一集群一园区。创新专业园区开发模式,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建设运营专业园区。支持“链主”企业及上下游企业向专业园区集聚,打造创新资源密集、分工协作高效、辐射效应显著的产业集群。

  2.国高规上化。收集国高非规上企业营收、主营业务等相关信息,推动国高非规上企业向规上国高企业迈进。

  1)协助推动符合纳统条件企业达规纳统。梳理年度营业收入达2000万以上的非规上国高企业,与区统计局、各街道形成工作联动,共同推进达规企业尽快形成纳统,确保应统尽统。

  2)协助培育准“规上”企业增长达规。梳理年度营业收入1500万-2000万的非规上国高企业,加强给予全方位的服务支持,推动增长达规。

  3.国高专精化。收集国高成长性、创新性等相关信息,推动国高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市专精特新、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采购金额

  28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 (略) 的社会组织及企事业主体;

  2.具有4A级及以上资质者优先;

  3.有良好的企业关系基础;

  4.近三年有承接政府职能相关经验且5项及以上者优先;

  5.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中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未被政府相关部门列入诚信档案黑名单。

  四、申请材料

  1.“2023年宝安区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培育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含具体工作方案、工作安排、报价等);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合同等佐证材料(盖公章、扫描件)。

  五、其他事项

  1.符合条件的服务商,请于2023年4月27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通过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到宝安区科技创新局邮箱:*@*ttp://**,并将以下文件,送往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552室。 (略) 踊跃参与。

  1)投标文件正式件(盖骑缝章)10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1份;

  3)项目委托书(盖公章)1份;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1份;

  5)项目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1份。

  2.服务商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未尽事宜,请与宝安区科技创新局联系(地址: (略) 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一路宝安区政府552室;联系人:投资发展科;电话:*)。

  特此公告。

(略)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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