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执行辅助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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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执行辅助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智慧执行辅助系统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应用软件/行业应用软件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兴庆区公告时间2023年04月21日17:30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或邮件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4月21日至2023年04月2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2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健、刘立洁
项目联系电话0951-*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兴庆区上海东路6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邓婷 0951-*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恒昌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俞健、刘立洁 0951-*
附件:
附件1 (略) (略) 智慧执行辅助系统采购项目公告.docx
附件2谈判文件- (略) (略) 智慧执行辅助系统采购项目.pdf
附件3文件获取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略) (略) 智慧执行辅助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或邮件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CT2023-022

项目名称: (略) (略) 智慧执行辅助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智慧执行辅助系统一批。(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投标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投标人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软件企业认证证书;(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注:(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1日至2023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或邮件获取

方式:邮件或现场获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5日,将谈判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投标人鲜章)发送至hctzb_001(163邮箱)进行文件获取,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附报名回执单等资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2.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兴庆区上海东路639号        

联系方式:邓婷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恒昌泰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            

联系方式:俞健、刘立洁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健、刘立洁

电 话:  09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智慧执行辅助系统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应用软件/行业应用软件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兴庆区公告时间2023年04月21日17:30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或邮件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4月21日至2023年04月2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2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健、刘立洁
项目联系电话0951-*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兴庆区上海东路6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邓婷 0951-*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恒昌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俞健、刘立洁 0951-*
附件:
附件1 (略) (略) 智慧执行辅助系统采购项目公告.docx
附件2谈判文件- (略) (略) 智慧执行辅助系统采购项目.pdf
附件3文件获取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略) (略) 智慧执行辅助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或邮件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CT2023-022

项目名称: (略) (略) 智慧执行辅助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智慧执行辅助系统一批。(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投标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投标人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软件企业认证证书;(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注:(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1日至2023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或邮件获取

方式:邮件或现场获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5日,将谈判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投标人鲜章)发送至hctzb_001(163邮箱)进行文件获取,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附报名回执单等资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2.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兴庆区上海东路639号        

联系方式:邓婷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恒昌泰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            

联系方式:俞健、刘立洁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健、刘立洁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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