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佛学院2023年度公有房屋维修工程
西藏佛学院2023年度公有房屋维修工程
西藏佛学院2023年度公有房屋维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6日11点4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ZFCG2023-14090
2、项目名称:西藏佛学院2023年度公有房屋维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37.*万元(大写: *佰点击查看>>万*仟*佰零*元*角*分)
5、最高限价(如有):337.*万元
6、施工内容:屋面防水及部分房屋天棚、地面维修
7、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8、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执行《 (略) 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供应商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4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合同能力。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投标申请人单位注册,且具有房屋建筑专业*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区外企业须提供区外企业备案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4月24日00时00分至2023年04月29日00点0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由于五一放假,本月23号为法定工作日)
地点: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http://**)
方式:网上下载,潜在供应商须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网址:http://**.cn)(说明: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6日11点4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10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网址:供应商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 间:2023年05月06日11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http://**)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因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5、根据西藏自治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专班《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不需出席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供应商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可全程参与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请登录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中心)且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开标并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供应商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系统中。(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须供应商远程在线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工作,请各潜在供应商提前在电脑上安装好CA驱动,否则影响解密工作一切后果自己承担)。
备注:请供应商将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西藏 (略) 聂当乡热堆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色拉 (略) 2001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0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德吉卓嘎
电 话:*
西藏佛学院2023年度公有房屋维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6日11点4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ZFCG2023-14090
2、项目名称:西藏佛学院2023年度公有房屋维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37.*万元(大写: *佰点击查看>>万*仟*佰零*元*角*分)
5、最高限价(如有):337.*万元
6、施工内容:屋面防水及部分房屋天棚、地面维修
7、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8、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执行《 (略) 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供应商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4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合同能力。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投标申请人单位注册,且具有房屋建筑专业*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区外企业须提供区外企业备案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4月24日00时00分至2023年04月29日00点0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由于五一放假,本月23号为法定工作日)
地点: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http://**)
方式:网上下载,潜在供应商须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网址:http://**.cn)(说明: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6日11点4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10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网址:供应商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 间:2023年05月06日11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http://**)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因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5、根据西藏自治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专班《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不需出席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供应商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可全程参与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请登录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中心)且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开标并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供应商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系统中。(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须供应商远程在线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工作,请各潜在供应商提前在电脑上安装好CA驱动,否则影响解密工作一切后果自己承担)。
备注:请供应商将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西藏 (略) 聂当乡热堆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色拉 (略) 2001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0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德吉卓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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