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市2023—2026年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调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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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临沧市2023—2026年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调整公告

根据《 (略) 医疗保障局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药品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0〕2号)、《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略) 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和《 (略) 医疗保障局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临医保联发〔2020〕31号)精神,制定《 (略) 2023—2026年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调整工作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略) 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进行公开调整,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报名参加。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企业资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药品质量保证。企业近三年无生产、经营假劣药品和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三)服务承诺。保证依法依规配送药品;保证企业诚信记录良好;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配送政策;保证严格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保证及时足额供应、配送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药品;保证一般药品和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48小时内送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偏远地区不得超过72小时;急救、急用药品必须在8小时内送达;节假日照常配送。

(四)社会认可。公开公示无举报投诉;有举报投诉的,经核实无违法违规情况。

存在行贿、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和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5月8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受理。同一集团内 (略) 和分公司(子公司)报名名额不得超过3家。同一集团内 (略) 和分公司(子公司)只允许其中1家承担基层配送业务。县域医共体实行统一配送的,可由医共体牵头单位提出申请,以医共 (略) 采购平台建立配送关系,同时承担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配送业务。

(二)报名及提交材料地点: (略) 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监督管理科( (略) 临翔区迎宾路124号, (略) (略) 场)。

(三)联系人:陈昌斌、李 宁;联系电话:0883—*。

三、提交材料内容

1.《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药品配送承诺书》;

5.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纪委监委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等违法行为证明;

6.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政法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涉黑涉恶等违法行为证明。

7.县级以上(含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企业近三年无违法经营情况、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8.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资格审核及复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5月16日08:30至18:00;

2.资格审核地点: (略) 医疗保障局一楼会议室;

3.征求意见:完成现场资格审核工作后, (略) 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资格审核结果,向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征求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有无行贿、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

五、注意事项

各企业应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药品配送资格。所有资料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并按上述提交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附件:1.封面(格式)

2.法人授权书(格式)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药品配送承诺书(格式)

5.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

(略) 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3日

普通附件:
1.封面(格式).doc
2.法人授权书(格式).doc
3.企业基本情况表.doc
4.药品配送承诺书(格式).doc
5.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doc
,云南, (略) ,临沧

根据《 (略) 医疗保障局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药品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0〕2号)、《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略) 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和《 (略) 医疗保障局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临医保联发〔2020〕31号)精神,制定《 (略) 2023—2026年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调整工作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略) 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进行公开调整,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报名参加。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企业资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药品质量保证。企业近三年无生产、经营假劣药品和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三)服务承诺。保证依法依规配送药品;保证企业诚信记录良好;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配送政策;保证严格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保证及时足额供应、配送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药品;保证一般药品和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48小时内送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偏远地区不得超过72小时;急救、急用药品必须在8小时内送达;节假日照常配送。

(四)社会认可。公开公示无举报投诉;有举报投诉的,经核实无违法违规情况。

存在行贿、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和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5月8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受理。同一集团内 (略) 和分公司(子公司)报名名额不得超过3家。同一集团内 (略) 和分公司(子公司)只允许其中1家承担基层配送业务。县域医共体实行统一配送的,可由医共体牵头单位提出申请,以医共 (略) 采购平台建立配送关系,同时承担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配送业务。

(二)报名及提交材料地点: (略) 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监督管理科( (略) 临翔区迎宾路124号, (略) (略) 场)。

(三)联系人:陈昌斌、李 宁;联系电话:0883—*。

三、提交材料内容

1.《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药品配送承诺书》;

5.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纪委监委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等违法行为证明;

6.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政法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涉黑涉恶等违法行为证明。

7.县级以上(含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企业近三年无违法经营情况、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8.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资格审核及复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5月16日08:30至18:00;

2.资格审核地点: (略) 医疗保障局一楼会议室;

3.征求意见:完成现场资格审核工作后, (略) 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资格审核结果,向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征求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有无行贿、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

五、注意事项

各企业应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药品配送资格。所有资料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并按上述提交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附件:1.封面(格式)

2.法人授权书(格式)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药品配送承诺书(格式)

5.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

(略) 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3日

普通附件:
1.封面(格式).doc
2.法人授权书(格式).doc
3.企业基本情况表.doc
4.药品配送承诺书(格式).doc
5.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doc
,云南, (略) ,临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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