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高阳镇高阳村村民委员会沙洋县高阳镇高阳村二组道路刷黑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沙洋县高阳镇高阳村村民委员会沙洋县高阳镇高阳村二组道路刷黑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沙洋县高阳镇高阳村二组道路刷黑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沙洋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3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0246
3、项目名称:沙洋县高阳镇高阳村二组道路刷黑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5.*(万元)
6、最高限价:85.*(万元)
7、采购需求:
高阳镇高阳村二组大碑湾道路及场地刷黑长1000米、宽3米、厚0.05米。铺设沥青混凝土道路、安砌混凝土立缘石、新建停车位、新建围墙等。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
②信息安全产品:根据《 (略) 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2021年版)》,支持该目录内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参与。
③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④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⑥创新产品:纳入《 (略) 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享受支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核发的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 (略) 政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其他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C证)、材料员、资料员)必须持有相关岗位证书(项目成员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身份证、社保人员花名册、缴费凭证)。
(4)供应商具有 2021 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略) 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5)供应商须提供近1年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略) 提供近期的纳税证明或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6)供应商及项目配备人员需在“ (略) 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
(7)提供拟投入项目人员在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近三年内没有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记录。
(9)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提供企业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4月24日至2023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沙洋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
3、方式:
登录沙洋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4月2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沙洋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2023年05月08日09点30分至10点00分时之间进入沙洋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沙洋县高阳镇高阳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沙洋县高阳镇荆新路以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 (略) 沙洋县开源大道惠民花园1号商铺
联系方式:07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方耀
电话:0724-*
【项目概况】
沙洋县高阳镇高阳村二组道路刷黑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沙洋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3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0246
3、项目名称:沙洋县高阳镇高阳村二组道路刷黑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5.*(万元)
6、最高限价:85.*(万元)
7、采购需求:
高阳镇高阳村二组大碑湾道路及场地刷黑长1000米、宽3米、厚0.05米。铺设沥青混凝土道路、安砌混凝土立缘石、新建停车位、新建围墙等。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
②信息安全产品:根据《 (略) 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2021年版)》,支持该目录内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参与。
③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④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⑥创新产品:纳入《 (略) 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享受支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核发的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 (略) 政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其他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C证)、材料员、资料员)必须持有相关岗位证书(项目成员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身份证、社保人员花名册、缴费凭证)。
(4)供应商具有 2021 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略) 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5)供应商须提供近1年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略) 提供近期的纳税证明或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6)供应商及项目配备人员需在“ (略) 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
(7)提供拟投入项目人员在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近三年内没有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记录。
(9)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提供企业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4月24日至2023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沙洋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
3、方式:
登录沙洋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4月2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沙洋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2023年05月08日09点30分至10点00分时之间进入沙洋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沙洋县高阳镇高阳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沙洋县高阳镇荆新路以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 (略) 沙洋县开源大道惠民花园1号商铺
联系方式:07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方耀
电话: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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