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路集团无人化信创智能收费站场景研究智慧机器人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4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为中国大*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或公路行业 (交通工程)*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任一方)2020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软件开发及高速公路车道收、发卡机器研制项目;(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和交工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副教授);(提供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前,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
(1)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4家(含);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