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玉都镇康家村沿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泾川县玉都镇康家村沿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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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泾川县玉都镇康家村沿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范丽萍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4-24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4-26 17: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恒瑞 (略)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泾川县玉都镇康家村沿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001 | GSHRSD-JC2023-005 | 工程-施工 | *.93(元) |
公告内容
泾川县玉都镇康家村沿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泾川县玉都镇康家村沿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已由经发改[2023]82号文件批复,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自筹;项目业主为泾川县玉都镇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批复要求。现委托甘肃恒瑞 (略) 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 (略) 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现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HRSD-JC2023-005
2.项目名称:泾川县玉都镇康家村沿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
3.建设地点规模:该项目位于玉都镇康家村,计划在村庄沿线实施垃圾清理、菜圃整修、林床整理、排水渠清理、围栏安装、绿化苗木补植等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拆除复垦旧庄基5处,主要为拆除农户门前乱搭乱建、断壁残垣,并对拆除的垃圾做集中外运处理;
(2)对沿线172户农户门前及道路沿线堆放的1800方陈年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外运;
(3)对沿线172户农户门前菜圃进行集中整修;
(4)对沿线11.822公里林床进行整修,包括铲除林床杂草、拉运黄土填补林床坑洼不平地段、整理育林坑等工程;
(5)对沿线2.92公里排水渠进行清理,主要包括铲除周边杂草、清理拉运渠内积泥垃圾;
(6)在康家村大观园周边安装木质围栏147米,铁艺围栏650米;
(7)在大观园及组团式农户门前种植百日草2700平方米;
(8)对沿线道路两侧及大观园周边缺失、枯死的树木进行集中补植,计划补植云杉1160株、国槐260株、樱桃30株,车厘子30株,李子30株,蟠桃树30株。
4.招标控制价:*.93元(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6.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内容施工。
7.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自筹。
8.标段划分:本工程计划分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9.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10.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合法,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 1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4)施工员1人;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 (略) 政公用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6)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照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说明:投标人必须对本企业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请于2023年4月24日08时30分至2023年4月26日17时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略) )”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未按规定时限上传视为放弃本次投标资格;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3.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联系代理机构获取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3 年 4 月 26 日 08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3 年 4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投标文件 (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恒瑞 (略) ,投标文件为正本 1 份、副本 1 份,电子版光盘 PDF 存储 1 份、正版广联达版本投标预算 U 盘1 份。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相关要求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 被邀请企业一旦报名响应投标,竞价结束后须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 (不限于) 资格证明文件、详细的报价清单、实施方案打印胶装成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被邀请企业承担。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泾川县玉都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川县玉都镇街道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恒瑞 (略)
联 系 人:范丽萍
联系电话:*
地址:泾川县西景家园二号楼二单元303室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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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泾川县玉都镇康家村沿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范丽萍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4-24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4-26 17: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恒瑞 (略)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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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泾川县玉都镇康家村沿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001 | GSHRSD-JC2023-005 | 工程-施工 | *.93(元) |
公告内容
泾川县玉都镇康家村沿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泾川县玉都镇康家村沿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已由经发改[2023]82号文件批复,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自筹;项目业主为泾川县玉都镇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批复要求。现委托甘肃恒瑞 (略) 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 (略) 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现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HRSD-JC2023-005
2.项目名称:泾川县玉都镇康家村沿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
3.建设地点规模:该项目位于玉都镇康家村,计划在村庄沿线实施垃圾清理、菜圃整修、林床整理、排水渠清理、围栏安装、绿化苗木补植等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拆除复垦旧庄基5处,主要为拆除农户门前乱搭乱建、断壁残垣,并对拆除的垃圾做集中外运处理;
(2)对沿线172户农户门前及道路沿线堆放的1800方陈年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外运;
(3)对沿线172户农户门前菜圃进行集中整修;
(4)对沿线11.822公里林床进行整修,包括铲除林床杂草、拉运黄土填补林床坑洼不平地段、整理育林坑等工程;
(5)对沿线2.92公里排水渠进行清理,主要包括铲除周边杂草、清理拉运渠内积泥垃圾;
(6)在康家村大观园周边安装木质围栏147米,铁艺围栏650米;
(7)在大观园及组团式农户门前种植百日草2700平方米;
(8)对沿线道路两侧及大观园周边缺失、枯死的树木进行集中补植,计划补植云杉1160株、国槐260株、樱桃30株,车厘子30株,李子30株,蟠桃树30株。
4.招标控制价:*.93元(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6.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内容施工。
7.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自筹。
8.标段划分:本工程计划分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9.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10.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合法,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 1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4)施工员1人;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 (略) 政公用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6)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照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说明:投标人必须对本企业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请于2023年4月24日08时30分至2023年4月26日17时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略) )”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未按规定时限上传视为放弃本次投标资格;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3.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联系代理机构获取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3 年 4 月 26 日 08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3 年 4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投标文件 (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恒瑞 (略) ,投标文件为正本 1 份、副本 1 份,电子版光盘 PDF 存储 1 份、正版广联达版本投标预算 U 盘1 份。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相关要求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 被邀请企业一旦报名响应投标,竞价结束后须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 (不限于) 资格证明文件、详细的报价清单、实施方案打印胶装成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被邀请企业承担。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泾川县玉都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川县玉都镇街道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恒瑞 (略)
联 系 人:范丽萍
联系电话:*
地址:泾川县西景家园二号楼二单元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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