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程镇农村公路提质增效项目2023年第二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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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程镇农村公路提质增效项目2023年第二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半程镇农村公路提质增效项目2023年第二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半程镇农村公路提质增效项目2023年第二期建设工 (略) 交通运输局兰山分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交通补助资金及镇政府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兰山区半程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小郝埠村出村道路改造,漫水桥危桥改造工程;地址位于半程镇小郝埠村,总投资约223.03045万元。

2.2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梁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工程质量标准:按照 (略) 政三级设计施工;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略)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3.2、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 (略) 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4、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规定。

3.6、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28日,过时不予受理。

4.2、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招标文件答疑时间:2023年5月4日上午10:00;

方式: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或澄清要求。

注:①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②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③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本项目要求提供的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可以使用电子证件。

4.4、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5月16日上午09:00时,过时作废。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开标日期:2023年5月16日上午09:00时。

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5.3.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兰山区半程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魏所长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临沂泰恒 (略)

联系人:程工联系电话:*

半程镇农村公路提质增效项目2023年第二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半程镇农村公路提质增效项目2023年第二期建设工 (略) 交通运输局兰山分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交通补助资金及镇政府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兰山区半程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小郝埠村出村道路改造,漫水桥危桥改造工程;地址位于半程镇小郝埠村,总投资约223.03045万元。

2.2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梁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工程质量标准:按照 (略) 政三级设计施工;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略)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3.2、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 (略) 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4、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规定。

3.6、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28日,过时不予受理。

4.2、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招标文件答疑时间:2023年5月4日上午10:00;

方式: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或澄清要求。

注:①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②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③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本项目要求提供的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可以使用电子证件。

4.4、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5月16日上午09:00时,过时作废。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开标日期:2023年5月16日上午09:00时。

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5.3.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兰山区半程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魏所长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临沂泰恒 (略)

联系人:程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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