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购买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维护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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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购买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维护服务的公告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购买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维护服务的公告

按照《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 号)、《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 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 号)相关规定和单位内控、财务制度要求,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及微博信息监测和管理,市人社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维护服务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维护服务。

二、购买主体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项目概况

对“ (略) 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编辑和发布,每周发布1-2期。对“ (略) 人社局”微博所发布的信息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告知维护。

四、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55000元以内。

五、承接标准

(一)具备新媒体内容服务资质和经验的单位。

(二)服务期间内,应当配备新媒体运营专业人员和团队参与监测与维护。

六、服务要求

(略) 、 (略) 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通过运营好政务新媒体,实现与主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政务网站之间进行联动,从而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推动工作向规范化、高效化、合理化方向迈进,同时与人民群众进行互动,更好地聚民意,汇民智。

七、购买方式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市人社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九、报价须知

(一)需提交的材料

报价单位(公司)需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并请密封送达:

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与采购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最近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应提供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和完整信用报告;

7.“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和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名单的截图;

8.采购产品的详细参数或提供服务的方案、服务承诺和说明、报价、类似项目业绩表、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工作人员资质、团队情况、增值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等材料文件。

9.其它与采购项目相关的材料文件。

(二)报价截止时间

1.提交报价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5月4日下午17时。

2.提交地点: (略) 级行政中心8号楼323室。

(三)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王瑞

电话:0871-*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4日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购买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维护服务的公告

按照《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 号)、《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 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 号)相关规定和单位内控、财务制度要求,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及微博信息监测和管理,市人社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维护服务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维护服务。

二、购买主体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项目概况

对“ (略) 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编辑和发布,每周发布1-2期。对“ (略) 人社局”微博所发布的信息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告知维护。

四、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55000元以内。

五、承接标准

(一)具备新媒体内容服务资质和经验的单位。

(二)服务期间内,应当配备新媒体运营专业人员和团队参与监测与维护。

六、服务要求

(略) 、 (略) 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通过运营好政务新媒体,实现与主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政务网站之间进行联动,从而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推动工作向规范化、高效化、合理化方向迈进,同时与人民群众进行互动,更好地聚民意,汇民智。

七、购买方式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市人社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九、报价须知

(一)需提交的材料

报价单位(公司)需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并请密封送达:

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与采购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最近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应提供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和完整信用报告;

7.“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和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名单的截图;

8.采购产品的详细参数或提供服务的方案、服务承诺和说明、报价、类似项目业绩表、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工作人员资质、团队情况、增值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等材料文件。

9.其它与采购项目相关的材料文件。

(二)报价截止时间

1.提交报价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5月4日下午17时。

2.提交地点: (略) 级行政中心8号楼323室。

(三)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王瑞

电话:0871-*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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