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第三方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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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第三方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估项目

一、项目名称

聘请第 (略)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估项目

二、购买主体

(略) 管理局

三、工作内容

(略) 各县(市) (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按月考核评估;考核内容 (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管理、宣传培训;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以及处理等,具体工作内容为:

(一)建立并持 (略) 城市生活垃圾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拟定一级指标有12个,包括领导小组、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经费安排、规章制度、宣传培训、示范片区、收集、运输、处理、组织管理、投放;二级指标在一级指标的基础上选取不同的观察点,二级指标有152个。在具体考核中,*方将根据垃圾分类工作政策任务变化和*方的要求,共商共议进一步完善本指标体系。在具体考核过程,以二级考核指标为主要观察和计分点,以问题为导向,每发现一个问题计扣1分,统计各县区的总扣分,最后按100分制原则换算各县区的考核评估得分。

(二)制定并持续改进第三方独立考核评估技术方法流程和工作方案。拟定考核评估技术方法流程为:拟定考核时间→确定考核工作量,项目组内分配任务→抽取考核对象→外勤工作(问卷调查,分数、问题记录,拍照记录,现场上报)→内业工作(数据整理,材料审核)→组内组间相互检查→项目负责人确认→编制简报→汇总汇报。拟定工作方案为:1、确定考核工作量2、按类随机选取考核对象3、制定监督考核指标体系4、设计调查问卷5、实地查看6、现场上报7、材料审核8、汇总汇报;

(三)按月开展实地调查与数据采集工作,具体包括:

1.按类随机选取考核对象。以县(市)区为单位,在各县(市)区范围内随机选取同类同数量的居住区、公共场所、党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进行考核,各县(市)区范围内选取的考核对象须为同一级别。考核对象主要分为居住区(老旧居民区、物业管理小区)、公共场所(公园、广场、车站、商场、 (略) 场)、单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三类。

2.确定考核工作量。根据*方制定的考核细则确定,全年不少于3876个点位。每次考核每个县(市)区选取居住区至少5个,公共场所至少5个,党政机关至少3个,企业单位至少2个,事业单位至少2个(其中至少包括学校1个,医院1个);

3.实地查看。考核人员分组前往实地调查勘测,组织不低于10组人员,每组至少3人,对居住小区、公园、广场、车站、商场、 (略) 场、党政机关、企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等考核对象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调查、量测与取证,并按照考核指标体系标准,做好记录与赋分。在记录时,考核人员对存在的问题点作GPS定位,拍摄图片以及文字描述,必要时还录制视频、音频等;扣分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每发现一个不符合标准的问题扣对应分值,同一地点同类问题不重复扣分,但对严重程度加以记录;

4.材料审核。根据考核指标体系标准,考核人员对各县(市)区提交的相关文件以及考核对象的组织管理、宣传培训等情况进行材料核对,通过材料比对发现问题并记录相应的扣分值;

5.成果汇总报送。考核人员对实地查看与材料审核的扣分进行汇总、统计,并依据观察点和扣分值按百分制换算出各县(市)区的考核得分。以此为基础,编撰督查考核月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总结报告, (略) 城市管理局垃分办报送。

6.编制和提交月考核报告、季度考核报告和年度总结报告,分析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优化意见和建议。

7.配合或者按照*方要求完成课题研究等相关工作任务。

8.公开、公平、公正、客观、专业地执行考核任务, (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现状、成效及存在的问题作出客观评价,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不得有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等违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行为。

(四)实施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具体以考核起始时间为准);

(五)实施地点: (略) 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县(市)区。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00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2023年部门预算聘请 (略) 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估经费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一)承接商必须是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环境地理与城乡规划管理、生态环境等专业团队;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是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是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是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 (略) 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完善的专业服务团队且能提供良好的支持(及时上门服务);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近三年(2020年—2022年)有类似项目业绩。

六、目标要求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考核要求,通过购买第三方考核评估服务,建立切合昆 (略) 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及工作技术流程,客观公正地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评估,切 (略)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垃圾分类工作全过程监督评估, (略) 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效果的尽快提升,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七、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八、资金支付

待合同签订完成后,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经费(以中标价计)。

九、采购方式

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

一、项目名称

聘请第 (略)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估项目

二、购买主体

(略) 管理局

三、工作内容

(略) 各县(市) (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按月考核评估;考核内容 (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管理、宣传培训;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以及处理等,具体工作内容为:

(一)建立并持 (略) 城市生活垃圾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拟定一级指标有12个,包括领导小组、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经费安排、规章制度、宣传培训、示范片区、收集、运输、处理、组织管理、投放;二级指标在一级指标的基础上选取不同的观察点,二级指标有152个。在具体考核中,*方将根据垃圾分类工作政策任务变化和*方的要求,共商共议进一步完善本指标体系。在具体考核过程,以二级考核指标为主要观察和计分点,以问题为导向,每发现一个问题计扣1分,统计各县区的总扣分,最后按100分制原则换算各县区的考核评估得分。

(二)制定并持续改进第三方独立考核评估技术方法流程和工作方案。拟定考核评估技术方法流程为:拟定考核时间→确定考核工作量,项目组内分配任务→抽取考核对象→外勤工作(问卷调查,分数、问题记录,拍照记录,现场上报)→内业工作(数据整理,材料审核)→组内组间相互检查→项目负责人确认→编制简报→汇总汇报。拟定工作方案为:1、确定考核工作量2、按类随机选取考核对象3、制定监督考核指标体系4、设计调查问卷5、实地查看6、现场上报7、材料审核8、汇总汇报;

(三)按月开展实地调查与数据采集工作,具体包括:

1.按类随机选取考核对象。以县(市)区为单位,在各县(市)区范围内随机选取同类同数量的居住区、公共场所、党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进行考核,各县(市)区范围内选取的考核对象须为同一级别。考核对象主要分为居住区(老旧居民区、物业管理小区)、公共场所(公园、广场、车站、商场、 (略) 场)、单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三类。

2.确定考核工作量。根据*方制定的考核细则确定,全年不少于3876个点位。每次考核每个县(市)区选取居住区至少5个,公共场所至少5个,党政机关至少3个,企业单位至少2个,事业单位至少2个(其中至少包括学校1个,医院1个);

3.实地查看。考核人员分组前往实地调查勘测,组织不低于10组人员,每组至少3人,对居住小区、公园、广场、车站、商场、 (略) 场、党政机关、企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等考核对象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调查、量测与取证,并按照考核指标体系标准,做好记录与赋分。在记录时,考核人员对存在的问题点作GPS定位,拍摄图片以及文字描述,必要时还录制视频、音频等;扣分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每发现一个不符合标准的问题扣对应分值,同一地点同类问题不重复扣分,但对严重程度加以记录;

4.材料审核。根据考核指标体系标准,考核人员对各县(市)区提交的相关文件以及考核对象的组织管理、宣传培训等情况进行材料核对,通过材料比对发现问题并记录相应的扣分值;

5.成果汇总报送。考核人员对实地查看与材料审核的扣分进行汇总、统计,并依据观察点和扣分值按百分制换算出各县(市)区的考核得分。以此为基础,编撰督查考核月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总结报告, (略) 城市管理局垃分办报送。

6.编制和提交月考核报告、季度考核报告和年度总结报告,分析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优化意见和建议。

7.配合或者按照*方要求完成课题研究等相关工作任务。

8.公开、公平、公正、客观、专业地执行考核任务, (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现状、成效及存在的问题作出客观评价,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不得有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等违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行为。

(四)实施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具体以考核起始时间为准);

(五)实施地点: (略) 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县(市)区。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00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2023年部门预算聘请 (略) 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估经费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一)承接商必须是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环境地理与城乡规划管理、生态环境等专业团队;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是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是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是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 (略) 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完善的专业服务团队且能提供良好的支持(及时上门服务);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近三年(2020年—2022年)有类似项目业绩。

六、目标要求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考核要求,通过购买第三方考核评估服务,建立切合昆 (略) 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及工作技术流程,客观公正地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评估,切 (略)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垃圾分类工作全过程监督评估, (略) 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效果的尽快提升,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七、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八、资金支付

待合同签订完成后,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经费(以中标价计)。

九、采购方式

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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