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投赛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哈肇智慧高速公路项目智能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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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交投赛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哈肇智慧高速公路项目智能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哈肇智慧高速公路项目--智能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编号:JT-XM-GKJJ-HW-*-0543。

2.2项目名称:哈肇智慧高速公路项目--智能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

2.3采购内容:TEVC电动汽车群智能充电系统,包括480总控箱,型号为Tzkx-24X(含2台直流充电机共360KW)2台;直流充电终端TZD-DC系列(落地式,250A,4米固定充电枪线)6台;液冷终端(汽车充电充电终端)2台 。

2.4交 货 期:双方签订合同且*方收到*方支付的本合同总价的【10】%的货款后【20】日内交货。若因*方付款延期或技术方案变更、购货数量增加等情形发生,交货期相应顺延。(以最终双方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为准)。

2.5交货地点: (略) 哈肇高速公路银山服务区(上行方向) 。

2.6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电汇;

2)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方应向*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3)充电系统到货后5日内,*方应向*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0%(最终以双方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2.7货物要求:2023年5月2日全部材料一次性运输到场。

2.8质量要求:意向供应商提供的标的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

2.9报价要求:意向供应商报价为含税含运费报价,以元为单位,中标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采购预算:不超过65万元人民币(报价为含税含运费价格)。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递交扫描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5.2意向供应商要求提交账户基本信息(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5.3意向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5.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0年4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5.5意向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4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5.6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中,近三年(2020年4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询价项目。

5.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5.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

5.9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采购获取时间:2023 年4月25日0时00分至2023 年4月28日0时00分;

6.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龙江交投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已注册并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6.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0 元/标包;

7.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的提交:本项目不涉及。

8.资格文件递交及审核:

8.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9时00分 ;

8.2资格文件审核时间:2023年4月28日上午9时00分-10时00分 ;

8.3资格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文件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8.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9.竞价安排

9.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9.2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人民币65万元 ;

9.3竞价时间:自2023年4月28日上午10时30分起至2023年4月28日上午10时50分止 。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10.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10.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11.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龙江交投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13.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4.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交投赛 (略)

地 址: (略) (略) 平房区星海路20号A栋301室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

监督部门: (略) 交投 (略) 监督检查室

联系电话:0451-*

2023 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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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哈肇智慧高速公路项目--智能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编号:JT-XM-GKJJ-HW-*-0543。

2.2项目名称:哈肇智慧高速公路项目--智能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

2.3采购内容:TEVC电动汽车群智能充电系统,包括480总控箱,型号为Tzkx-24X(含2台直流充电机共360KW)2台;直流充电终端TZD-DC系列(落地式,250A,4米固定充电枪线)6台;液冷终端(汽车充电充电终端)2台 。

2.4交 货 期:双方签订合同且*方收到*方支付的本合同总价的【10】%的货款后【20】日内交货。若因*方付款延期或技术方案变更、购货数量增加等情形发生,交货期相应顺延。(以最终双方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为准)。

2.5交货地点: (略) 哈肇高速公路银山服务区(上行方向) 。

2.6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电汇;

2)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方应向*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3)充电系统到货后5日内,*方应向*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0%(最终以双方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2.7货物要求:2023年5月2日全部材料一次性运输到场。

2.8质量要求:意向供应商提供的标的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

2.9报价要求:意向供应商报价为含税含运费报价,以元为单位,中标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采购预算:不超过65万元人民币(报价为含税含运费价格)。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递交扫描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5.2意向供应商要求提交账户基本信息(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5.3意向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5.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0年4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5.5意向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4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5.6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中,近三年(2020年4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询价项目。

5.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5.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

5.9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采购获取时间:2023 年4月25日0时00分至2023 年4月28日0时00分;

6.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龙江交投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已注册并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6.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0 元/标包;

7.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的提交:本项目不涉及。

8.资格文件递交及审核:

8.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9时00分 ;

8.2资格文件审核时间:2023年4月28日上午9时00分-10时00分 ;

8.3资格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文件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8.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9.竞价安排

9.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9.2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人民币65万元 ;

9.3竞价时间:自2023年4月28日上午10时30分起至2023年4月28日上午10时50分止 。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10.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10.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11.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龙江交投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13.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4.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交投赛 (略)

地 址: (略) (略) 平房区星海路20号A栋301室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

监督部门: (略) 交投 (略) 监督检查室

联系电话:0451-*

2023 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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