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银校合作-智慧教室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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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银校合作-智慧教室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银校合作-智慧教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ZB2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银校合作-智慧教室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CZB2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 (略) (略) 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行为和做好教学保障,推进信息化和教育教学融合深入推进的一个重大教学信息化项目。项目主要是利用学校教室目前的标准化电子考场摄像头、智能多媒体教学系统、教务系统等原有系统进行图像、视频、声音、课程等数据采集和分析,实现教学巡查、教学质量和课堂纪律的记录分析等,实现智慧听评课和教室智慧教学管理、过程化评估。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主管税务机关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或近三个月企业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1年内任意1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金能力(提供2020年或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有年份);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http://**.cn/)中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cn/shixi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有失信及违法记录,不接受报名;
3.6.截至报名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3.7.投标人须承诺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8.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招标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4月25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5月05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7日15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7日15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银校合作-智慧教室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银校合作-智慧教室项目,招标人为 (略) (略) 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鑫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银校合作-智慧教室项目

2.2项目编号:BOC-00017-2023HW006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行为和做好教学保障,推进信息化和教育教学融合深入推进的一个重大教学信息化项目。项目主要是利用学校教室目前的标准化电子考场摄像头、智能多媒体教学系统、教务系统等原有系统进行图像、视频、声音、课程等数据采集和分析,实现教学巡查、教学质量和课堂纪律的记录分析等,实现智慧听评课和教室智慧教学管理、过程化评估。

2.4 招标范围: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银校合作-智慧教室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服务要求:合格。

2.7 项目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部署,并进入试运行阶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主管税务机关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或近三个月企业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1年内任意1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金能力(提供2020年或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有年份);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http://**.cn/)中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cn/shixi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有失信及违法记录,不接受报名;

3.6.截至报名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3.7.投标人须承诺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8.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招标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 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资格条件要求中所有资料。(审核原件,另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装订整齐)。

4.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略) 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2209室进行报名。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3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略) 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7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略) 金水区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路西国奥大厦22层开标室。

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其他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分行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1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371-*

招标代理:鑫诚 (略)

地址: (略) 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09室

联系人:徐工 郭工

联系电话:037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略) 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分行

地址: (略)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1

联系人:崔老师

电话:03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 (略)

地址: (略) 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09室

联系人:徐工 郭工

电话:0371-*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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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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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银校合作-智慧教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ZB2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银校合作-智慧教室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CZB2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 (略) (略) 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行为和做好教学保障,推进信息化和教育教学融合深入推进的一个重大教学信息化项目。项目主要是利用学校教室目前的标准化电子考场摄像头、智能多媒体教学系统、教务系统等原有系统进行图像、视频、声音、课程等数据采集和分析,实现教学巡查、教学质量和课堂纪律的记录分析等,实现智慧听评课和教室智慧教学管理、过程化评估。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主管税务机关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或近三个月企业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1年内任意1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金能力(提供2020年或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有年份);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http://**.cn/)中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cn/shixi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有失信及违法记录,不接受报名;
3.6.截至报名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3.7.投标人须承诺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8.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招标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4月25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5月05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7日15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7日15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银校合作-智慧教室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银校合作-智慧教室项目,招标人为 (略) (略) 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鑫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银校合作-智慧教室项目

2.2项目编号:BOC-00017-2023HW006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行为和做好教学保障,推进信息化和教育教学融合深入推进的一个重大教学信息化项目。项目主要是利用学校教室目前的标准化电子考场摄像头、智能多媒体教学系统、教务系统等原有系统进行图像、视频、声音、课程等数据采集和分析,实现教学巡查、教学质量和课堂纪律的记录分析等,实现智慧听评课和教室智慧教学管理、过程化评估。

2.4 招标范围: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银校合作-智慧教室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服务要求:合格。

2.7 项目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部署,并进入试运行阶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主管税务机关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或近三个月企业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1年内任意1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金能力(提供2020年或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有年份);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http://**.cn/)中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cn/shixi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有失信及违法记录,不接受报名;

3.6.截至报名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3.7.投标人须承诺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8.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招标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 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资格条件要求中所有资料。(审核原件,另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装订整齐)。

4.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略) 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2209室进行报名。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3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略) 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7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略) 金水区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路西国奥大厦22层开标室。

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其他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分行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1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371-*

招标代理:鑫诚 (略)

地址: (略) 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09室

联系人:徐工 郭工

联系电话:037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略) 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分行

地址: (略)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1

联系人:崔老师

电话:03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 (略)

地址: (略) 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09室

联系人:徐工 郭工

电话:0371-*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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