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采购(其他)关于梅溪镇园区雾炮洒水车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非政府采购(其他)关于梅溪镇园区雾炮洒水车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吉 (略) 受安吉紫梅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梅溪镇园区雾炮洒水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AJJF2023-002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万元) |
1 | 洒水车 | 1辆 | 35 |
2 | 雾炮车 | 1辆 | 80 |
合计 | 115 | ||
注: 1、磋商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磋商无效。 2、报价应包括贷款、标准附件、备用备件、车辆喷绘、车辆上牌费、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设计费和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拒绝转包和分包。
4、供应商应为本项目车辆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磋商车辆的生产厂商出具的项目授权书或品牌授权书或品牌经销证明。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售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安吉 (略) (安吉县递铺镇安吉商会大厦E座109室)。*@*q.com,电话0572-*; *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可以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磋商文件,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4、磋商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4)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5)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下午13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梅溪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政府北侧华兴路21号原国土所1楼大厅)。
七、磋商时间:2023年5月5日下午13时30分
八、磋商地点:梅溪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政府北侧华兴路21号原国土所1楼大厅)。
九、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磋商保证金: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0元整。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前一个工作日16时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安吉 (略) ;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 (略) 昌硕支行;
???银行帐号:*;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采购代理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二、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磋商小组审查。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略)
联系人:*主任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 (略)
联系人:徐慧 联系电话:0572-* *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安吉商会大厦E座109室
3、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溪镇分中心
(略)
安吉 (略)
2023年4月24日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吉 (略) 受安吉紫梅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梅溪镇园区雾炮洒水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AJJF2023-002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万元) |
1 | 洒水车 | 1辆 | 35 |
2 | 雾炮车 | 1辆 | 80 |
合计 | 115 | ||
注: 1、磋商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磋商无效。 2、报价应包括贷款、标准附件、备用备件、车辆喷绘、车辆上牌费、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设计费和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拒绝转包和分包。
4、供应商应为本项目车辆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磋商车辆的生产厂商出具的项目授权书或品牌授权书或品牌经销证明。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售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安吉 (略) (安吉县递铺镇安吉商会大厦E座109室)。*@*q.com,电话0572-*; *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可以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磋商文件,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4、磋商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4)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5)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下午13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梅溪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政府北侧华兴路21号原国土所1楼大厅)。
七、磋商时间:2023年5月5日下午13时30分
八、磋商地点:梅溪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政府北侧华兴路21号原国土所1楼大厅)。
九、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磋商保证金: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0元整。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前一个工作日16时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安吉 (略) ;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 (略) 昌硕支行;
???银行帐号:*;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采购代理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二、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磋商小组审查。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略)
联系人:*主任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 (略)
联系人:徐慧 联系电话:0572-* *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安吉商会大厦E座109室
3、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溪镇分中心
(略)
安吉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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