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交研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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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交研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询比项目“哈尔滨交研 (略) 电力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哈尔滨交研 (略)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对哈尔滨交研 (略) 电力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编号:JT-XM-XBCG-HW-*-0540

2.2项目名称:哈尔滨交研 (略) 电力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4最高限价:*元人民币(含运费、含安装调试、含13%增值税专票等);

2.5采购内容:电力监控系统设备采购,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1

软件

16

38500

*

2

电力监控主机

15

5500

82500

3

打印机

15

1200

18000

4

数据光端机

15

800

12000

5

硬盘录像机

15

3500

52500

6

数据采集器

15

4000

60000

7

通讯管理机

15

6500

97500

8

红外探测器

30

174

5220

9

复合式感光感温探测器(防爆)

30

300

9000

10

复合式感烟感温探测器

30

240

7200

11

一体化球形摄像机

30

2000

60000

12

机柜

15

2100

31500

合计

*

备注:

1.软件部分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质保。

2.设备部分成交供应商现场负责技术指导安装、调试、后期质保。

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8供货地点:绥大高速公路项目部;

2.9供货期限:确定成交后第10天开始供货,5天内完成;

2.10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达到合格标准;

2.11付款方式:货到支付97%,3%质保金,质保期后支付。

2.12质保期:不少于2年;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3.2意向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

3.3意向供应商须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4意向供应商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

3.6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同一人在不同单位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询比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2023年4月26日00时00分至2023年4月29日00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龙江交投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4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地址: (略) 松北大道245号(招采服务中心),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4.5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5.采购保证金

5.1保证金金额:20000元(大写:*万元整)

5.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11时00分

5.3 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

(1)意向供应商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

(2)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采购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供应商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时间

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3年5月5日13时30分

供应商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龙江交投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8.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http://**)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9.联系方式

招 标人:哈尔滨交研 (略)

地 址: (略) 松北区创新路2077号10楼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

技术负责人:高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裕信达 (略)

地 址: (略) 道里区景江西路766号

联 系 人:白女士

电 话:0451-* *


监督部门: (略) 交投 (略)

监督电话:*    

日期:2023年4月25日



来源网址:点击查看
1.采购条件

本询比项目“哈尔滨交研 (略) 电力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哈尔滨交研 (略)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对哈尔滨交研 (略) 电力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编号:JT-XM-XBCG-HW-*-0540

2.2项目名称:哈尔滨交研 (略) 电力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4最高限价:*元人民币(含运费、含安装调试、含13%增值税专票等);

2.5采购内容:电力监控系统设备采购,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1

软件

16

38500

*

2

电力监控主机

15

5500

82500

3

打印机

15

1200

18000

4

数据光端机

15

800

12000

5

硬盘录像机

15

3500

52500

6

数据采集器

15

4000

60000

7

通讯管理机

15

6500

97500

8

红外探测器

30

174

5220

9

复合式感光感温探测器(防爆)

30

300

9000

10

复合式感烟感温探测器

30

240

7200

11

一体化球形摄像机

30

2000

60000

12

机柜

15

2100

31500

合计

*

备注:

1.软件部分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质保。

2.设备部分成交供应商现场负责技术指导安装、调试、后期质保。

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8供货地点:绥大高速公路项目部;

2.9供货期限:确定成交后第10天开始供货,5天内完成;

2.10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达到合格标准;

2.11付款方式:货到支付97%,3%质保金,质保期后支付。

2.12质保期:不少于2年;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3.2意向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

3.3意向供应商须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4意向供应商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

3.6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同一人在不同单位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询比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2023年4月26日00时00分至2023年4月29日00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龙江交投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4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地址: (略) 松北大道245号(招采服务中心),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4.5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5.采购保证金

5.1保证金金额:20000元(大写:*万元整)

5.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11时00分

5.3 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

(1)意向供应商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

(2)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采购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供应商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时间

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3年5月5日13时30分

供应商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龙江交投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8.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http://**)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9.联系方式

招 标人:哈尔滨交研 (略)

地 址: (略) 松北区创新路2077号10楼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

技术负责人:高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裕信达 (略)

地 址: (略) 道里区景江西路766号

联 系 人:白女士

电 话:0451-* *


监督部门: (略) 交投 (略)

监督电话:*    

日期: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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