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浮山至白梅旅游公路景观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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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浮山至白梅旅游公路景观项目(二次)

枞阳县浮山至白梅旅游公路景观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枞阳县浮山至白梅旅游公路景观项目(二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略) 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项目备案表;

1.4 发包人:枞阳县县乡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1.5 项目业主:枞阳县县乡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10 定标方法:本次招标不采用评定分离。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枞阳县浮山至白梅旅游公路景观项目(二次);

2.2 招标项目编号:TLGC*;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TLGC*;

2.5 建设地点:枞阳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枞阳县浮山至白梅旅游公路景观项目(二次),全长27.75 公里,本次实施范围主要为浮山地质公园停车场建设、省道S232白柳镇小岭村岔路至白梅乡白云崖景区七家山水库段9.9公里沿线景观绿化,实施路段途经浮山镇、白柳镇、白梅乡,最终达到白云岩终点。实施主要内容为沿线景观绿化,含园林构筑小品、绿化、铺装、景墙、花坛、观景平台、停车场等。其中景观铺装面积19441.023m2,绿化面积 84297m2,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9 元(含暂列金额*.00元,暂列金不计税金);

2.8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9 项目类别: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2)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需具备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署日期为准,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余同)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该业绩合同关键页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至少应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关键页;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的施工合同中必须能明确反映出单项合同金额,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③施工合同的工程名称中或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中必须包含“园林”、“景观”或者“绿化”字样。④提供政府采购网或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标结果公示截图】;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需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持有在开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在该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署日期为准,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余同)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的室外景观工程施工业绩【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该业绩合同关键页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至少应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关键页;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的施工合同中必须能明确反映出单项合同金额,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③投标人提供的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必须能够明确反映出项目经理姓名,且与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经理姓名一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若项目经理变更导致施工合同与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不一致,则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注明的项目经理姓名为准;④施工合同的工程名称中或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中必须包含“园林”、“景观”或者“绿化”字样。⑤提供政府采购网或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标结果公示截图】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本项目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总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同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非牵头人无需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3.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3.8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起始为公告挂网时间,终止为开标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拨打0562-* 。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见网站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5日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三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 (略)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对本项目存在异议或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8.1 发包人

招 标 人: 枞阳县县乡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枞阳县枞阳镇

邮 编: *

联 系 人: 方先生

电 话: *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 址: (略) 枞阳县枞阳镇浮山路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62-*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 (略) 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62-*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枞阳县枞阳镇浮山路行政服务中心9楼

电 话:0562-*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保函、保证保险(支持信用保函、纸质及电子保函)等方式缴纳,具体开具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可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保函、保证保险(支持信用保函、纸质及电子保函)等方式缴纳。”。

本项目支持信用保函,具体方法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管理切实降低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铜公管〔2022〕93号)。

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具体开具方法采用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链接地址:http://**:8081/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

转账形式的保证金请缴至以下账号:

户名

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账号:**

标段编号:TLGC*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枞阳支行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枞阳县浮山至白梅旅游公路景观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枞阳县浮山至白梅旅游公路景观项目(二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略) 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项目备案表;

1.4 发包人:枞阳县县乡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1.5 项目业主:枞阳县县乡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10 定标方法:本次招标不采用评定分离。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枞阳县浮山至白梅旅游公路景观项目(二次);

2.2 招标项目编号:TLGC*;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TLGC*;

2.5 建设地点:枞阳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枞阳县浮山至白梅旅游公路景观项目(二次),全长27.75 公里,本次实施范围主要为浮山地质公园停车场建设、省道S232白柳镇小岭村岔路至白梅乡白云崖景区七家山水库段9.9公里沿线景观绿化,实施路段途经浮山镇、白柳镇、白梅乡,最终达到白云岩终点。实施主要内容为沿线景观绿化,含园林构筑小品、绿化、铺装、景墙、花坛、观景平台、停车场等。其中景观铺装面积19441.023m2,绿化面积 84297m2,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9 元(含暂列金额*.00元,暂列金不计税金);

2.8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9 项目类别: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2)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需具备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署日期为准,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余同)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该业绩合同关键页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至少应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关键页;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的施工合同中必须能明确反映出单项合同金额,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③施工合同的工程名称中或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中必须包含“园林”、“景观”或者“绿化”字样。④提供政府采购网或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标结果公示截图】;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需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持有在开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在该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署日期为准,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余同)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的室外景观工程施工业绩【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该业绩合同关键页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至少应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关键页;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的施工合同中必须能明确反映出单项合同金额,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③投标人提供的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必须能够明确反映出项目经理姓名,且与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经理姓名一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若项目经理变更导致施工合同与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不一致,则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注明的项目经理姓名为准;④施工合同的工程名称中或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中必须包含“园林”、“景观”或者“绿化”字样。⑤提供政府采购网或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标结果公示截图】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本项目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总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同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非牵头人无需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3.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3.8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起始为公告挂网时间,终止为开标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拨打0562-* 。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见网站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5日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三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 (略)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对本项目存在异议或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8.1 发包人

招 标 人: 枞阳县县乡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枞阳县枞阳镇

邮 编: *

联 系 人: 方先生

电 话: *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 址: (略) 枞阳县枞阳镇浮山路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62-*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 (略) 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62-*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枞阳县枞阳镇浮山路行政服务中心9楼

电 话:0562-*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保函、保证保险(支持信用保函、纸质及电子保函)等方式缴纳,具体开具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可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保函、保证保险(支持信用保函、纸质及电子保函)等方式缴纳。”。

本项目支持信用保函,具体方法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管理切实降低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铜公管〔2022〕93号)。

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具体开具方法采用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链接地址:http://**:8081/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

转账形式的保证金请缴至以下账号:

户名

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账号:**

标段编号:TLGC*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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