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略) 受 (略) (略) 分行委托,就 (略) 湛江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湛江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
2.2采购项目编号:CGXM*(招标代理编号:ZB-10-04A-2023-D-E06967)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签三年。
2.5采购内容:本项目拟组建 (略) 湛江分行“诉讼业务”及“非诉业务”律师分库,项目共划分2个包组,包组1:湛江分行诉讼业务律师分库,拟入围供应商数量最高为5家;包组2:湛江分行非诉业务律师分库,拟入围供应商数量最高为3家。
注:1)投标人须对各包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包组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各包组兼投兼中。若其中一个包组在兼投的情形下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数量,则该包组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包组的评审;
3)详细技术规范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略) 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三年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执业资格并经年度考核合格。(提供①有关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②“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如因执业许可证正在年审或换证中导致相关考核记录无法判断有效性的,须提供官方证明材料或出具情况说明函并加盖公章),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1.2执业人数须在5人(含)以上(提供当地律师协会或全国律师职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页“律所信息”人员信息截图或执业人员律师执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1.3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
1.4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在投标人律师事务所成员所以外进行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1.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提供承诺函)
1.7遵守注册地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提供承诺函)
1.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1.9在参加本项目的前3年内,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与招标人无经济纠纷;(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各包组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5最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经营异常名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16最近三年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17最近三年投标人无行贿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18提供《合作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和《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原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
1.20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各包组资格要求
包组一:
1.投标人法律服务团队服务人员要求(提供服务团队人员清单、服务团队人员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文件):
投入本包组的服务团队(不含实台(http://**)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投标登记”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3.1.1”;“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3.2”;
(3)如对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2.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b)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后6位及项目简称”)。
4.3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http://**)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如未及时完成注册,则认定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4.4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6日09时30分。(注09:00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 (略) 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6楼6号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
5.4投标文件可在投标截止当天现场递交,也可选择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招标公告指定采购联系人(徐丽君,电话:*,地址: (略) 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大厦8楼813室),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63.com),快递外包装请备注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因寄件不能按时送达或破损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网址:http://**)、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网址:bocom-http://**)、诚E招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分行
地址: (略) 天河区冼村路11号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20-*
电子邮箱:*@*ankcomm.com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址: (略) 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项目负责人:庞森丹、简敏成、徐丽君
项目联系人:徐丽君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6967
招标人: (略) (略) 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3年4月25日
附件请点击公告第一行报名地址,登*采购平台报价时下载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略) 受 (略) (略) 分行委托,就 (略) 湛江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湛江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
2.2采购项目编号:CGXM*(招标代理编号:ZB-10-04A-2023-D-E06967)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签三年。
2.5采购内容:本项目拟组建 (略) 湛江分行“诉讼业务”及“非诉业务”律师分库,项目共划分2个包组,包组1:湛江分行诉讼业务律师分库,拟入围供应商数量最高为5家;包组2:湛江分行非诉业务律师分库,拟入围供应商数量最高为3家。
注:1)投标人须对各包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包组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各包组兼投兼中。若其中一个包组在兼投的情形下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数量,则该包组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包组的评审;
3)详细技术规范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略) 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三年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执业资格并经年度考核合格。(提供①有关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②“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如因执业许可证正在年审或换证中导致相关考核记录无法判断有效性的,须提供官方证明材料或出具情况说明函并加盖公章),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1.2执业人数须在5人(含)以上(提供当地律师协会或全国律师职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页“律所信息”人员信息截图或执业人员律师执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1.3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
1.4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在投标人律师事务所成员所以外进行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1.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提供承诺函)
1.7遵守注册地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提供承诺函)
1.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1.9在参加本项目的前3年内,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与招标人无经济纠纷;(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各包组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5最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经营异常名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16最近三年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17最近三年投标人无行贿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18提供《合作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和《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原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
1.20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各包组资格要求
包组一:
1.投标人法律服务团队服务人员要求(提供服务团队人员清单、服务团队人员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文件):
投入本包组的服务团队(不含实台(http://**)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投标登记”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3.1.1”;“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3.2”;
(3)如对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2.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b)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后6位及项目简称”)。
4.3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http://**)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如未及时完成注册,则认定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4.4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6日09时30分。(注09:00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 (略) 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6楼6号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
5.4投标文件可在投标截止当天现场递交,也可选择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招标公告指定采购联系人(徐丽君,电话:*,地址: (略) 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大厦8楼813室),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63.com),快递外包装请备注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因寄件不能按时送达或破损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网址:http://**)、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网址:bocom-http://**)、诚E招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分行
地址: (略) 天河区冼村路11号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20-*
电子邮箱:*@*ankcomm.com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址: (略) 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项目负责人:庞森丹、简敏成、徐丽君
项目联系人:徐丽君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6967
招标人: (略) (略) 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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