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疯病综合防治 招标公告
枣疯病综合防治 招标公告
延川县枣疯病综合防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购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CSP-延川县-2023-00047
项目名称:延川县枣疯病综合防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川县枣疯病综合防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 *.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90,000.00 | 1,5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到该项目服务期结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川县枣疯病综合防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8〕51号);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10《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2.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2.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川县枣疯病综合防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一年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信用记录: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主体无失信记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3年04月26日至2023年05月0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现场购买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延川 (略) 场三楼开标室
时间:2023年05月0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延川 (略) 场三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介绍信原件及公告第二项要求的所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不接受扫描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2、发放时间: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3、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提示: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名称:延川县枣业技术推广和产业营销服务中心.
地址:北新街农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
名称:陕西嘉川恒旺 (略)
地址: (略) 场三楼
联系方式:0911-*
项目联系人:张萌
电话:*
陕西嘉川恒旺 (略)
2023年04月25日
延川县枣疯病综合防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购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CSP-延川县-2023-00047
项目名称:延川县枣疯病综合防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川县枣疯病综合防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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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 *.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90,000.00 | 1,5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到该项目服务期结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川县枣疯病综合防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8〕51号);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10《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2.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2.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川县枣疯病综合防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一年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信用记录: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主体无失信记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3年04月26日至2023年05月0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现场购买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延川 (略) 场三楼开标室
时间:2023年05月0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延川 (略) 场三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介绍信原件及公告第二项要求的所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不接受扫描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2、发放时间: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3、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提示: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名称:延川县枣业技术推广和产业营销服务中心.
地址:北新街农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
名称:陕西嘉川恒旺 (略)
地址: (略) 场三楼
联系方式:0911-*
项目联系人:张萌
电话:*
陕西嘉川恒旺 (略)
2023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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