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商砼招标
重庆市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商砼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 | 2023-00559 | 招标项目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商砼招标 | ||||||||||||
招标组织单位 | 重庆建工 (略)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04-30 17:00:00 | 发布日期 | 2023-04-26 |
致各投标方:<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根据重庆建工 (略) (略) 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需要,决定对本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招标采购,请贵单位按招标文件内容要求参加投标。
1、工程名称: (略) 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工程EPC总承包
2、招标范围: (略) 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
3、工程地点: (略) 江津区支坪镇花铺大道与栀花大道交汇处
4、工程用量:总共约16000m3(根据项目需用计划,以实际结算量为准),暂定金额480万元。
5、技术要求
5.1交付货物的技术要求应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5.2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完全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的。
6、装运条件:采取由投标方将货物运输至招标方施工现场的方式。
7、计量方式:预拌砼供货量按中标方运到施工现场的实际签证的供应量计算为准,以体积计,以m3为单位,招标方可随时对中标方的砼运输车实际装载量过磅抽检,若抽检中(该批次中任意一车,取样车除外)发现误差超过国家计量允许范围(±2%),则该批次供应的预拌砼全部按抽检最低值计算。
8、价格执行
8.1商品混凝土的投标报价为普通混凝土由投标方运到指定施工现场的到场价格,包括预拌砼价、运杂费、上车费、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浇筑方式包括自流、电泵或塔吊(优先使用自备泵),不含泵送费、特殊外加剂等费用。
8.2混凝土调价原则: (略) ,双方协商以调价函签章为准。
8.3报价为含税价,投标方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3%或13%(投标方只能按一种税率填报价格)。若遇政策变化,增值税税率按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9、支付方式
9.1 货款支付条件:双方每月20日办理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货款结算,于结算次月20日前支付已结算金额的70%,剩余30%所有尾款部分自工程完工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连续两个月浇筑量不足200m3时,则视为工程完工)。
9.2支付方式:投标方认可并同意招标方以供应水泥的方式冲抵85%结算砼款(其中进度款中冲抵55%水泥,尾款冲抵30%),水泥品牌为:冀东、华新、小南海、南桐、富皇及中建材旗下水泥,以及招标方与投标方共同认定的水泥品牌。
同时,剩余15%结算砼款招标方采用以房抵款的方式在进度款中支付(允许中标单位在总欠款达到480*15%=72万后提前锁定房源,并办理抵房及房产过户手续,相应抵房款在完成手续后分6个月等额抵扣当期进度款;若投标方在供应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一半时仍未按时办理抵房手续,则在此后每月进度款中按合同总价的15%扣除相应抵房款金额),抵款房源及房价以招标方提供的实时更新房源清单为准。
10、本次采用公开招投标的形式,以综合评分最高确定中标单位,评标标准如下(详见附件一):
10.1投标方若有填报不同税率的砼价,招标方评标时统一按不含税砼价进行测评,以不含税总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打分。
10.2接受水泥抵扣砼款为本次招标的必要条件,不接受水泥抵扣视为无效报价。
10.3接受以房抵款为本次招标的重要条件,不接受以房抵款单项评分为0分。
10.4投标方最终得分相同时,以不含税砼价低者优先。
11、争议的解决: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友好协商不成,向招标方所 (略) 提起诉讼。
12、合同生效
12.1合同一式*份,以中文书写,招标方执*份、中标方执*份。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本招标文件中未提及的内容,在双方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12.3双方应在招标结束后及时完成合同签订,若在中标通知发出后3个月内未完善合同,视为本次招标无效。
13、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内容变更(包括价格调整、品种或数量增减、变更送货地点等),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4、招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30日北京时间17:00时(如有调整,以招标方补充公告为准)。
15、供应商范围:具有商品混凝土生产资质(凭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执业),并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供应商。
16、请投标方仔细阅读本次招标文件的“附件一”,并严格按“附件二”填写投标内容,以下情况视为无效报价:涉嫌围标串标;涉嫌违规关联交易;招标要约不完全响应;投标报价不完整、不合理;投标报价表中投标方未见盖法人印章、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用印);投标报价表中必填项未填报(包括投标方联系人及其手机联系方式、报价时间等);材料质量无法保证;材料供应不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等情况。
17、招标人基本信息
招标人名称:重庆建工 (略)
开户银行: (略) 重庆两江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
招标人地址: (略) 渝中区袁家岗1号
邮编:*
电话/传真:023-*
咨询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项目编号 | 2023-00559 | 招标项目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商砼招标 | ||||||||||||
招标组织单位 | 重庆建工 (略)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04-30 17:00:00 | 发布日期 | 2023-04-26 |
致各投标方:<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根据重庆建工 (略) (略) 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需要,决定对本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招标采购,请贵单位按招标文件内容要求参加投标。
1、工程名称: (略) 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工程EPC总承包
2、招标范围: (略) 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
3、工程地点: (略) 江津区支坪镇花铺大道与栀花大道交汇处
4、工程用量:总共约16000m3(根据项目需用计划,以实际结算量为准),暂定金额480万元。
5、技术要求
5.1交付货物的技术要求应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5.2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完全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的。
6、装运条件:采取由投标方将货物运输至招标方施工现场的方式。
7、计量方式:预拌砼供货量按中标方运到施工现场的实际签证的供应量计算为准,以体积计,以m3为单位,招标方可随时对中标方的砼运输车实际装载量过磅抽检,若抽检中(该批次中任意一车,取样车除外)发现误差超过国家计量允许范围(±2%),则该批次供应的预拌砼全部按抽检最低值计算。
8、价格执行
8.1商品混凝土的投标报价为普通混凝土由投标方运到指定施工现场的到场价格,包括预拌砼价、运杂费、上车费、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浇筑方式包括自流、电泵或塔吊(优先使用自备泵),不含泵送费、特殊外加剂等费用。
8.2混凝土调价原则: (略) ,双方协商以调价函签章为准。
8.3报价为含税价,投标方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3%或13%(投标方只能按一种税率填报价格)。若遇政策变化,增值税税率按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9、支付方式
9.1 货款支付条件:双方每月20日办理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货款结算,于结算次月20日前支付已结算金额的70%,剩余30%所有尾款部分自工程完工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连续两个月浇筑量不足200m3时,则视为工程完工)。
9.2支付方式:投标方认可并同意招标方以供应水泥的方式冲抵85%结算砼款(其中进度款中冲抵55%水泥,尾款冲抵30%),水泥品牌为:冀东、华新、小南海、南桐、富皇及中建材旗下水泥,以及招标方与投标方共同认定的水泥品牌。
同时,剩余15%结算砼款招标方采用以房抵款的方式在进度款中支付(允许中标单位在总欠款达到480*15%=72万后提前锁定房源,并办理抵房及房产过户手续,相应抵房款在完成手续后分6个月等额抵扣当期进度款;若投标方在供应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一半时仍未按时办理抵房手续,则在此后每月进度款中按合同总价的15%扣除相应抵房款金额),抵款房源及房价以招标方提供的实时更新房源清单为准。
10、本次采用公开招投标的形式,以综合评分最高确定中标单位,评标标准如下(详见附件一):
10.1投标方若有填报不同税率的砼价,招标方评标时统一按不含税砼价进行测评,以不含税总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打分。
10.2接受水泥抵扣砼款为本次招标的必要条件,不接受水泥抵扣视为无效报价。
10.3接受以房抵款为本次招标的重要条件,不接受以房抵款单项评分为0分。
10.4投标方最终得分相同时,以不含税砼价低者优先。
11、争议的解决: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友好协商不成,向招标方所 (略) 提起诉讼。
12、合同生效
12.1合同一式*份,以中文书写,招标方执*份、中标方执*份。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本招标文件中未提及的内容,在双方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12.3双方应在招标结束后及时完成合同签订,若在中标通知发出后3个月内未完善合同,视为本次招标无效。
13、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内容变更(包括价格调整、品种或数量增减、变更送货地点等),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4、招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30日北京时间17:00时(如有调整,以招标方补充公告为准)。
15、供应商范围:具有商品混凝土生产资质(凭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执业),并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供应商。
16、请投标方仔细阅读本次招标文件的“附件一”,并严格按“附件二”填写投标内容,以下情况视为无效报价:涉嫌围标串标;涉嫌违规关联交易;招标要约不完全响应;投标报价不完整、不合理;投标报价表中投标方未见盖法人印章、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用印);投标报价表中必填项未填报(包括投标方联系人及其手机联系方式、报价时间等);材料质量无法保证;材料供应不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等情况。
17、招标人基本信息
招标人名称:重庆建工 (略)
开户银行: (略) 重庆两江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
招标人地址: (略) 渝中区袁家岗1号
邮编:*
电话/传真:023-*
咨询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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