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关于遴选执法船舶上排坞修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关于遴选执法船舶上排坞修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略) 渔业监察总队计划为执法船舶(中国海监2169船和中国渔政46012船)上排坞修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向社会公开遴选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经费
项目财政预算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
二、遴选目标
遴选1家招标代理机构。
三、招标代理机构职责
根据总队执法船舶上排坞修项目有关要求,协助总队完成项目招标相关事宜。
四、参选机构资质及资格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登记,并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备案,纳入“ (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招标代理机构。
(二)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下载近三年无不良从业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参选,参选机构中选后不得转包。
五、需提交材料
参选机构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是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提供近三年无不良从业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查询日期)。
(四) (略) 渔业监察总队执法船舶上排坞维项目招标代理费报价单。
(五)提供本单位的企业诚信承诺函、信用记录、财务状况、依法纳税、财务状况、在册人员社保等的相关资料。
(六)提供近三年完成相关招标代理工作业绩(业绩需附项目委托代理协议或委托单复印件及该项目在政府采购网上中标公告的截图,加盖公章)。
(七)提供项目代理工作方案和服务承诺书。
(八)提供的资料采用A4纸打印,编辑有序页码,装订成册,所有资料需提供电子版一份(光盘或U盘),随参选文件用档案袋密封并盖公章。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参选材料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参选材料为准。
六、材料报送和遴选要求
本公告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至5月5日16:00,参选机构于2023年5月9日上午9时前,将参选材料邮寄 (略) 渔业监察总队装备技术指挥室,逾时则不予受理。
地址: (略) 白驹大道 (略) 渔业监察总队1216室,(邮编:*)。
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0898-*。
七、遴选规则
(一)遴选小组
由省总队装备技术指挥室成立遴选小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
(二)遴选方法
采取综合评分法。
(三)遴选程序
1.由遴选小组根据遴选条件对各参选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机构进入综合评分评审阶段。
2.对通过初审的参选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审, (略) 资质、业绩、人员配备、报价、工作方案、服务承诺等,按综合评分法从高到低排名,选取优秀单位推荐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八、遴选时间
遴选文件收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9:00时。
九、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参选机构按行业收费标准自行报价,超过行业收费最高报价的为无效报价。
十、结果公示
省总队将执法船舶上排坞修项目拟选招标代理机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遴选结果的,最终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选机构。
十一、质疑
参选机构对本项目遴选事项有疑问的, (略) 总队提出。省总队将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略) 渔业监察总队
2023年4月27日
(略) 渔业监察总队计划为执法船舶(中国海监2169船和中国渔政46012船)上排坞修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向社会公开遴选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经费
项目财政预算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
二、遴选目标
遴选1家招标代理机构。
三、招标代理机构职责
根据总队执法船舶上排坞修项目有关要求,协助总队完成项目招标相关事宜。
四、参选机构资质及资格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登记,并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备案,纳入“ (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招标代理机构。
(二)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下载近三年无不良从业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参选,参选机构中选后不得转包。
五、需提交材料
参选机构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是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提供近三年无不良从业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查询日期)。
(四) (略) 渔业监察总队执法船舶上排坞维项目招标代理费报价单。
(五)提供本单位的企业诚信承诺函、信用记录、财务状况、依法纳税、财务状况、在册人员社保等的相关资料。
(六)提供近三年完成相关招标代理工作业绩(业绩需附项目委托代理协议或委托单复印件及该项目在政府采购网上中标公告的截图,加盖公章)。
(七)提供项目代理工作方案和服务承诺书。
(八)提供的资料采用A4纸打印,编辑有序页码,装订成册,所有资料需提供电子版一份(光盘或U盘),随参选文件用档案袋密封并盖公章。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参选材料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参选材料为准。
六、材料报送和遴选要求
本公告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至5月5日16:00,参选机构于2023年5月9日上午9时前,将参选材料邮寄 (略) 渔业监察总队装备技术指挥室,逾时则不予受理。
地址: (略) 白驹大道 (略) 渔业监察总队1216室,(邮编:*)。
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0898-*。
七、遴选规则
(一)遴选小组
由省总队装备技术指挥室成立遴选小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
(二)遴选方法
采取综合评分法。
(三)遴选程序
1.由遴选小组根据遴选条件对各参选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机构进入综合评分评审阶段。
2.对通过初审的参选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审, (略) 资质、业绩、人员配备、报价、工作方案、服务承诺等,按综合评分法从高到低排名,选取优秀单位推荐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八、遴选时间
遴选文件收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9:00时。
九、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参选机构按行业收费标准自行报价,超过行业收费最高报价的为无效报价。
十、结果公示
省总队将执法船舶上排坞修项目拟选招标代理机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遴选结果的,最终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选机构。
十一、质疑
参选机构对本项目遴选事项有疑问的, (略) 总队提出。省总队将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略) 渔业监察总队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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