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银川分行本部职工餐厅设备及净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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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银川分行本部职工餐厅设备及净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信银行银川分行本部职工餐厅设备及净水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JYZX-ZB-NX-2023-00008)

公示结束时间: 2023 年 04 月 27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中信银行银川分行本部职工餐厅设备及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宁夏 (略) ,投标报价: 51.5650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3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宁夏 (略) ,投标报价: 51.9000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3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 (略) ,投标报价:44.6000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3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宁夏 (略) )的项目负责人:孙玉林; /;

中标候选人(宁夏 (略) )的项目负责人:王立恒; /;

中标候选人( (略) )的项目负责人:张文辉;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宁夏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宁夏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宁夏 (略) )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审排名第一;

中标候选人(宁夏 (略) )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审排名第二;

中标候选人( (略) )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审排名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示期提出;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有异议的应提供以下资料,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书(内容包含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

(二)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 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

以上材料,异议人须在每一页上加盖公章。异议提出时间:异议需在有效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建银 (略) ;

异议递交地点: (略) 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十九楼;

联系人及电话:张劼 0951-*/*。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有权向 (略) 银川分行相关监督部门投诉。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

三、其他

(一)公示期

公示结束时间:2023 年 4 月 27 日。

(二)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上同时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银川分行相关监督部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银川分行

地 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 160 号

联 系 人: 安经理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建银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 19 层 1903 室

联 系 人:张劼、蒋坤、李云峰

电话:0951-*/*

电子邮件:*@*q.com


中信银行银川分行本部职工餐厅设备及净水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JYZX-ZB-NX-2023-00008)

公示结束时间: 2023 年 04 月 27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中信银行银川分行本部职工餐厅设备及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宁夏 (略) ,投标报价: 51.5650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3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宁夏 (略) ,投标报价: 51.9000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3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 (略) ,投标报价:44.6000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3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宁夏 (略) )的项目负责人:孙玉林; /;

中标候选人(宁夏 (略) )的项目负责人:王立恒; /;

中标候选人( (略) )的项目负责人:张文辉;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宁夏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宁夏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宁夏 (略) )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审排名第一;

中标候选人(宁夏 (略) )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审排名第二;

中标候选人( (略) )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审排名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示期提出;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有异议的应提供以下资料,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书(内容包含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

(二)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 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

以上材料,异议人须在每一页上加盖公章。异议提出时间:异议需在有效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建银 (略) ;

异议递交地点: (略) 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十九楼;

联系人及电话:张劼 0951-*/*。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有权向 (略) 银川分行相关监督部门投诉。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

三、其他

(一)公示期

公示结束时间:2023 年 4 月 27 日。

(二)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上同时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银川分行相关监督部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银川分行

地 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 160 号

联 系 人: 安经理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建银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 19 层 1903 室

联 系 人:张劼、蒋坤、李云峰

电话:0951-*/*

电子邮件:*@*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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