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2023年珠三角河网区白坭河广州大坳子站实际水样比对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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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2023年珠三角河网区白坭河广州大坳子站实际水样比对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就2023年珠三角河网区白坭河广州大坳子站实际水样比对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该采购需求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日至**日。

  一、项目采购人

   (略) 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

  二、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就珠三角河网区白坭河广州大坳子站实际水样比对监测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

  根据实际需要,对2023年珠三角河网区白坭河广州大坳子站实际水样进行比对监测服务,保障比对监测工作正常开展。

  四、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整(¥40,000.00元)。

  按实际监测次数进行结算,付款前服务供应商须提供监测报告及相应发票)。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3.供应商必须有固定检测场所,其设施条件和环境应满足分析仪器、检测方法、样品制备和样品保存所需的技术要求,并得到有效控制;

  4.供应商需具备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比对因子相应监测资质和相关经验。  

  六、采购需求内容

  (一)服务时间。

  2023年1月至12月且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之日止。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1.比对因子: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共9项监测指标。

  表1 各项目比对实验室分析方法

序号

  项目

  比对实验方法

  1

  水温

  温度计法(GB/13195-1991)、现场监测

  2

  pH值

  电极法(HJ1147-2020)、现场监测

  3

  溶解氧

  电化学探头法(HJ506-2009)、现场监测

  4

  电导率

  便携式电导率仪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5

  浊度

  浊度计法(HJ1075-2019)

  6

高锰酸盐指数

  高锰酸盐指数法(GB/T11892-1989)

  7

  氨氮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

  8

  总磷

  钼锑抗分光光度法(GB/T11893-89)

  9

  总氮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636-2012)

  2.比对监测频次:每月一次,具体监测时间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如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临时有要求再进行调整。

  3.比对监测报告编制:比对完成监测后7天内完成。

  4.参照执行标准:实际水样比对监测,实际水样比对参照执行《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 915-2017)和《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试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19年12月)。

  5、比对监测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对监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比对实验应与自动监测仪所分析的水样相同。若仪器需要过滤水样,则比对实验水样可采用过滤材料过滤(但不得改变水体中污染物的成分和浓度),并采用分样的方式,将一个样品分装3个水个采样瓶,分别由自动仪器分析1个样和实验室分析2个样(平行样)。计算实际水样结果比对误差其中测定误差的计算见下式:


  

  


  式中:——为自动监测仪器测定值

  xl——为对比方法的测定值(平均值)

  实际水样比对结果应满足《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试行)表2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质控措施技术要求、表3常规五参数质控措施要求。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报名期限与项目采购公告时间相同,于**日至**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邮寄方式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相应资质;

  3、近2年来同类项目经验及服务实施方案;

  4、项目报价(含单价及项目总价);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电子邮件地址:*@*ttp://**

  纸质邮寄地址: (略) 花都区花城街公益路府西二 (略) 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收件人及联系方式:杨工,020-*,仅提供收件咨询)。

  说明: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均逾期送达的,其报名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采购成交公示

  成交 (略) 花都区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落选者,采购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联系人:颜芬,电话:020-*。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本项目接受电话咨询。

  (三)报名的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四)供应商需一次性满足本项目的全部采购需求。

  (五)成交供应商及本项目人员须签订《廉洁协议书》。



   (略) 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就2023年珠三角河网区白坭河广州大坳子站实际水样比对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该采购需求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日至**日。

  一、项目采购人

   (略) 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

  二、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就珠三角河网区白坭河广州大坳子站实际水样比对监测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

  根据实际需要,对2023年珠三角河网区白坭河广州大坳子站实际水样进行比对监测服务,保障比对监测工作正常开展。

  四、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整(¥40,000.00元)。

  按实际监测次数进行结算,付款前服务供应商须提供监测报告及相应发票)。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3.供应商必须有固定检测场所,其设施条件和环境应满足分析仪器、检测方法、样品制备和样品保存所需的技术要求,并得到有效控制;

  4.供应商需具备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比对因子相应监测资质和相关经验。  

  六、采购需求内容

  (一)服务时间。

  2023年1月至12月且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之日止。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1.比对因子: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共9项监测指标。

  表1 各项目比对实验室分析方法

序号

  项目

  比对实验方法

  1

  水温

  温度计法(GB/13195-1991)、现场监测

  2

  pH值

  电极法(HJ1147-2020)、现场监测

  3

  溶解氧

  电化学探头法(HJ506-2009)、现场监测

  4

  电导率

  便携式电导率仪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5

  浊度

  浊度计法(HJ1075-2019)

  6

高锰酸盐指数

  高锰酸盐指数法(GB/T11892-1989)

  7

  氨氮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

  8

  总磷

  钼锑抗分光光度法(GB/T11893-89)

  9

  总氮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636-2012)

  2.比对监测频次:每月一次,具体监测时间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如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临时有要求再进行调整。

  3.比对监测报告编制:比对完成监测后7天内完成。

  4.参照执行标准:实际水样比对监测,实际水样比对参照执行《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 915-2017)和《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试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19年12月)。

  5、比对监测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对监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比对实验应与自动监测仪所分析的水样相同。若仪器需要过滤水样,则比对实验水样可采用过滤材料过滤(但不得改变水体中污染物的成分和浓度),并采用分样的方式,将一个样品分装3个水个采样瓶,分别由自动仪器分析1个样和实验室分析2个样(平行样)。计算实际水样结果比对误差其中测定误差的计算见下式:


  

  


  式中:——为自动监测仪器测定值

  xl——为对比方法的测定值(平均值)

  实际水样比对结果应满足《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试行)表2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质控措施技术要求、表3常规五参数质控措施要求。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报名期限与项目采购公告时间相同,于**日至**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邮寄方式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相应资质;

  3、近2年来同类项目经验及服务实施方案;

  4、项目报价(含单价及项目总价);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电子邮件地址:*@*ttp://**

  纸质邮寄地址: (略) 花都区花城街公益路府西二 (略) 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收件人及联系方式:杨工,020-*,仅提供收件咨询)。

  说明: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均逾期送达的,其报名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采购成交公示

  成交 (略) 花都区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落选者,采购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联系人:颜芬,电话:020-*。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本项目接受电话咨询。

  (三)报名的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四)供应商需一次性满足本项目的全部采购需求。

  (五)成交供应商及本项目人员须签订《廉洁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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